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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捕集灰处理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26-10-26   浏览量:人次

殡仪馆捕集灰处理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atching ash treatment in crematory

MZ/T 229—2024

2024 - 07 - 29 发布

2024 - 10 - 01 实施

(现行有效)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殡仪馆捕集灰收集、内部转运、贮存、运输等处理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殡仪馆火化机、遗物祭品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灰的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殡仪馆 funeral parlor

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防腐、整容、悼念和骨灰寄存等活动的设施。

[来源:GB/T 23287—2023,5.4.6]

3.2

捕集灰 catching ash

遗体火化和遗物祭品焚烧产生的烟气被除尘器捕集到的固体物质。

3.3

内部转运 internal transfer

将已包装的捕集灰集中到殡仪馆临时贮存设施的活动。

4 总体要求

4.1 捕集灰处理包含处理计划与台账的制定、收集、内部转运、贮存和运输。

4.2 捕集灰处理应配备必要的工具用品和人员防护用品,并与殡仪馆其他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区分处理。

4.3 捕集灰在收集、内部转运、贮存、运输过程中,应对涉及场所、设施、工具、容器或包装物设置相应便于识别的标志或标签。

4.4 对在收集、内部转运、贮存、运输过程中散落的捕集灰应及时进行清理回收,清洗沿途污染和使用过的设备、工具、容器等,排放的废水应符合GB 8978 的要求。

4.5 操作人员应在捕集灰处理全过程做好防护工作,避免皮肤直接接触捕集灰灰分,避免捕集灰进入人体呼吸道。

5 捕集灰处理计划与台账制定

5.1 处理计划要求

5.1.1 殡仪馆应按年度制定捕集灰处理计划,处理计划包含单位基本信息和捕集灰处理作业信息。

5.1.2 单位基本信息应包含殡仪馆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环境安全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等。

5.1.3 捕集灰处理作业信息应包括捕集灰收集、内部转运、贮存、运输各环节涉及的捕集灰处理量、处理方式、处理工具、处理频次等。

5.1.4 捕集灰处理计划内容见附录A,填写应满足以下要求:

a)集灰环节:烟气净化系统中收集捕集灰的环节;

b)本年度预计产生量:本年度预计产生的捕集灰总量;

c)包装形式:包括包装容器、材质、规格等;

d)贮存设施类型:根据GB 18597 中贮存设施类型填写,单独存放捕集灰的应填写为贮存库;

e)本年度预计剩余贮存量:预计截至本年底贮存设施内捕集灰的库存量;

f)拟接收单位类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有单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环境豁免管理单位;

g)拟接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有单位名称、经营许可证编号:应当与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有单位相关信息一致。

5.2 处理台账要求

5.2.1 殡仪馆应参照附录B,分解捕集灰产生、收集、内部转运、贮存、运输等环节的动态流向,建立捕集灰处理台账,并按每个容器或包装物做好登记。

5.2.2 捕集灰收集环节,应记录批次编号、收集时段、收集量、容器/包装类型、经办人等。

5.2.3 捕集灰入库环节,应记录批次编号、入库时间、入库量、库存灰量、经办人等。

5.2.4 捕集灰出库环节,应记录批次编号、出库时间、出库量、剩余灰量、经办人等。

5.2.5 捕集灰运输环节,应记录批次编号、运输时间、运输量、拟接收单位类型、单位名称、经办人等。

6 捕集灰收集

6.1 捕集灰收集作业应根据收集设备、内部转运工具或车辆以及现场人员等实际情况确定相应作业区域,设置作业界限标志和警示牌。

6.2 捕集灰收集时,应将集灰容器或包装物紧密连接至除尘器下排灰口,定期清理灰斗和排灰口周边散落的灰粉。

6.3 收集捕集灰时,应配备必要的收集工具、集灰容器或包装物(常用捕集灰容器/包装物见附录C),防止捕集灰逸散。容器或包装物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a)包装容器材质与捕集灰具有的浸出毒性相容;

b)包装容器材质能有效隔断捕集灰迁移扩散途径,达到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要求;

c)包装容器设有料位指示、除尘和防止板结的设施,并在排灰口附近设置增湿设施;

d)包装容器容量按捕集灰额定产生量确定,如按月产灰量确定容器容量;

e)包装容器具备排灰时防止捕集灰逸散的措施;

6.4 收集结束后,应清理和恢复收集作业区域,确保作业区域环境整洁安全。

7 捕集灰内部转运

7.1 内部转运应综合考虑殡仪馆内实际情况确定转运路线,避开办公区、生活区和人流密集区。

7.2 在捕集灰的收集和内部转运过程中,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捕集灰飘散和遗撒,在捕集灰收集、装卸、转运等易产生粉尘的区域应配备相应除尘装置,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应回收至收集或贮存环节集中处理。

7.3 内部转运应将捕集灰一次性转移至贮存设施,不得在转运过程中将捕集灰私自挪至他处或挪作他用。

8 捕集灰贮存

8.1 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

8.1.1 殡仪馆应根据捕集灰年生产量、包装形式等确定贮存设施规模。

8.1.2 贮存设施应采取必要的防漏、防渗等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得露天堆放捕集灰。

8.1.3 贮存设施内地面、墙面裙角、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捕集灰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8.1.4 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角应采用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8.1.5 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

8.2 捕集灰容器/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

8.2.1 硬质容器或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

8.2.2 柔性容器或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无破损泄漏。

8.2.3 盛装容器内部应留有适当空间,以适应因温度变化等可能引发的收缩和膨胀,防止其导致容器泄漏或永久变形。

8.2.4 容器和包装物外表面应保持清洁。

8.3 贮存过程污染控制要求

8.3.1 捕集灰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其来源、收集、内部转运等台账进行核验,各环节记录不明确的不应存入。

8.3.2 捕集灰存放时,应整齐堆码在木质或塑料卡板上,并使用PE 膜固定防止倒塌。

8.3.3 应定期检查捕集灰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捕集灰的防雨、防风、防扬尘等设施功能完好。

8.3.4 贮存设施应配备通信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及工具、监控设施,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9 捕集灰运输

9.1 捕集灰运输应遵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采取防遗撒、防渗、防漏等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丢弃和遗撒捕集灰。

9.2 捕集灰运输设备的配置应根据处置设施的规模和捕集灰特性确定。

9.3 捕集灰运输时,装卸人员应熟悉捕集灰的危险特性,并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装卸区应设置有明显的隔离设施和指示标志。

9.4 殡仪馆应根据所在地区实际情况将捕集灰运送至当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有单位、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环境豁免管理单位进行处置;所在地区没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单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运输至当地有资质的固体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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