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09-21 浏览量:人次
某市人大代表关于提高殡葬职工待遇,留住人才,提升服务质量的建议,仅供参考,内容如下。
关于提高殡葬职工待遇,留住人才,提升服务质量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X市殡葬事务中心系X市民政局直属公益二类差额拨款(实际仍为自收自支状态)事业单位,承担全市遗体运输、火化、悼念、安葬等殡葬服务职能。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市人大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群众治丧环境有了较大改善,殡葬事业发展态势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逐年稳步提升,但职工待遇却大幅下降。据统计,自2014年以来,殡葬事务中心服务范围扩大,遗体火化量逐年增加,由年均1.8万具增加到2020年的年均2.35万具,增长28%,逐年递增5%,事业收入也逐年提高,由2014年的1亿元提高到2019年的1.5亿元(2020年由于疫情影响有所降低),逐年递增近10%,在工作人员队伍维持原有职数不变的前提下,业务量和业务收入在大幅增加,但殡葬职工的整体待遇反而大幅降低。
对比其他事业单位,殡葬事务中心在政策一刀切的情况下待遇逐年下降。2018年,市财政要求年人均绩效工资水平达到8万元以上的事业单位不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发放年终绩效奖。2019年、2020年,市财政局又规定达到10万元以上的事业单位不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发放年终绩效奖。殡葬事务中心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基准线是按相同岗位等级结构的全额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水平基准线确定的,考虑到单位的性质和行业特殊性,执行倍数略高于全额单位。近仅几年政策影响,各事业单位享受市财政核定的逐年提高的年度绩效奖励,待遇均得到了提高,而殡葬事务中心因政策的限制,薪酬待遇不升反降。
二、问题
(一)工作压力大、强度高,殡葬职工的待遇得不到保障
1、殡葬事务中心尽管目前仍是自收自支单位,但人事劳资制度需参照全额单位执行,除享受全市统一的规范性津补贴外,更是取消了原政策允许发放的殡葬行业特岗津贴。
2、按市政府规定,机关和全额单位不得发放加班费,自收自支单位参照执行。我中心虽为窗口服务单位,每年365天,每天24小时值班值守,节假日无休,根据现有政策,同样不能发放超时工资和国家法定假日的值班、加班费,并取消了疗养假、超产奖、夜班费等特殊工种、特殊行业福利(例如上海殡葬事务中心,同为事业单位,在举行殡葬设备用品博览会期间全员取消休假,按《劳动法》发放了加班费;上海、南京等地殡葬事业单位,为缓解职工工作环境及情绪压力,依旧执行了特殊工种的疗养制度)。
3、自2014年由市人社局核定殡葬事务中心人均绩效工资以来,一直保持该标准未变,且不得享受市财政核定的逐年提高的年度绩效奖励,造成了其他单位人均年度绩效逐年增长而殡葬职工反而下降的局面。
上述政策对于殡葬职工很不公平。
作为殡葬特种行业从业人员,除了常年工作、生活在一种悲伤、压抑、阴郁的环境中外,还因与遗体零距离接触这一特殊工作性质受到社会与世俗的偏见和歧视,甚至影响到殡葬职工的家人。在非典肆虐、新冠病毒突袭之际,殡葬职工不计个人安危,奋战在抗疫一线;突发事件来临之时,殡葬职工置脏、臭、苦、累于不顾,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及时处置相关事件,为政府排忧解难。从工作环境、工作强度、工作性质、工作成绩、心理慰藉等方面,殡葬职工的待遇应该得到充分保障。
(二)殡葬事业责任要增强,服务质量要提升,服务价格要降低,但职工待遇却一再下降,导致人才流失严重
近年来,尤其自三定方案和巡查整改以来,市殡葬事务中心积极转型履职,以公益为中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殡葬服务要求更加严格,服务价格一降再降,殡葬服务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殡葬改革获得感增强。殡葬服务量、工作强度和承担的公益职责、事业收入都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殡葬干部职工依托本职岗位,强化责任,任劳任怨,为促进全市殡葬改革、文明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近几年持续下降的年均薪酬与福利确实是严重打击了殡葬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殡葬职工工作环境与工作压力与收入成反比的状态导致职工获得感大大降低,对机制的不满进而导致单位干事氛围越来越差,从而对推进殡葬改革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职工心理上感受不到政府的关爱,认为地位越来越低,也不利于殡葬事业的良性发展。近年来,50余名殡葬业务骨干职工(包含联营单位)相继辞职,其中就包含1名正科级实职干部等一批骨干流失。在同行业待遇相对比的情况下,市殡葬事务中心两次赴民政学院均招不到人。
三、建议
为确保殡葬事业顺利发展,留住人才,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殡葬工作目标,建议提高殡葬干部职工待遇,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提出以下建议:
(一)根据XXX﹝201X﹞X号文件精神,“建立工资调查比较制度”,定期调研国内殡葬行业薪酬实况,合理确定我市殡葬职工绩效工资水平,建立绩效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结合国内其他城市遗体处理数量和人均绩效水平,建议初定人均绩效工资20万元/人/年,每年按财政人均绩效增长幅度适时增长。
相关地区人均绩效表统计如下:
同时享受市财政核定的年度绩效奖励。殡葬事务中心作为特种服务行业共同分享全市发展红利,享受市财政年度绩效奖励,资金自筹。
(二)恢复殡葬行业特殊岗位津贴。
劳人薪﹝1986﹞13号文件明确特岗津贴在绩效工资外单独发放。殡葬行业按月发放的特殊津贴为30-40元/人/月,相当于当时一个月的平均工资。结合物价因素,建议恢复执行殡葬特岗津贴,标准为1000元、800元,即火化、装殓、运输岗位1000元/人/月,其他岗位800元/人/月。
(三)发放国家法定假日值班、加班费。
殡葬单位全年二十四小时提供服务,更因行业的特殊性,春节、清明节等法定节假日,殡葬职工只能全员加班加点连续工作。建议参照上海、南京等地,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费,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完)
特别提示:本站所标注价格及相关信息来源于网络采集,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墓园前台咨询为准。

墓地价格:138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198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158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壁葬8000元、墓地118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210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168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198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120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150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150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50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268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238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189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格位10800元,墓地590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150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168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280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305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128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178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200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189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298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墓地价格:8900元(仅供参考)(点击询价)

吉林省四平市伊通县 长庚生态陵园 位于长春市正南方,是由民...

辽宁铁岭市圣龙泉公墓联系电话: 0410-(未经核实,仅供参考),...

湖北十堰市南山陵园位于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公墓始建于...

泰安市泰山纪念园联系电话:0538-(未经核实,仅供参考),是泰...

江西南昌市洪福人文纪念公园公墓:联系电话:0791-(未经核实,...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万福陵园,坐落于河北省易县永宁山下清西陵...

山东潍坊市潍城区大于河陵园联系电话:0536-(未经核实,仅供参...

安徽省阜阳市福泽人文纪念园公墓是经安徽省民政厅批准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