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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殡葬服务基础和非基础项目清单


发布者 :cjt1188 发布时间 : 2026-09-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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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烟台市殡葬服务基础和非基础项目清单》的通知

烟民〔2026〕29号

各区市民政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各殡葬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殡葬服务公益属性,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8号)、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领域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6〕23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烟台市殡葬服务基础和非基础项目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动态调整,现予以公布。

附件:

1.烟台市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清单

2.烟台市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清单

烟台市民政局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烟台市财政局

2026年9月7日


附件1

烟台市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清单

 

 

 

备注:上述殡葬服务基础项目的服务内容,均包含相关行业管理规范要求提供的服务项目。

附件2

烟台市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清单

 

 

 

备注:上述殡葬服务非基础项目的服务内容,均包含相关行业管理规范要求提供的服务项目。


市民政局:文字解读∣烟台市殡葬服务基础和非基础项目清单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殡葬服务收费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殡葬服务公益属性,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费用负担,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上级部署和本地实际,我市组织编制了《烟台市殡葬服务基础和非基础项目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动态调整,对保障群众基本治丧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政策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8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领域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6〕235号)。

三、主要内容

《烟台市殡葬服务基础和非基础项目清单》将殡葬服务划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两大类,其中基础项目7项、非基础项目22项。

(一)基础项目(7项)。基础项目由省级统一确定,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基础项目聚焦群众基本治丧需求,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保障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权益。

(二)非基础项目(22项)。非基础项目由市级民政部门会同发改、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涵盖遗体特需接运、国际运尸、特殊遗体收敛搬抬、遗体防腐、遗体脱穿衣、遗体整容、遗体化妆、遗体探视、守灵服务、殡仪设施租赁、殡仪设备及用品租赁、殡仪礼仪、挽联服务、特需遗体焚化服务、焚烧服务、祭奠服务、特殊碑文服务、公墓墓穴改造、公墓墓位(格位)使用费、公墓墓位(格位)维护管理费、殡葬用品、鲜花供品服务。

(三)清单化管理。一是严守“清单之外不得设立收费项目”的政策红线,殡葬服务机构不得在清单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二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政策变化和群众需求适时调整清单内容;三是要求各殡葬服务机构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实施时间

该文件由烟台市民政局、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烟台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公布日期为2026年9月7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文件解读部门及联系电话

解读部门:烟台市民政局


来源:烟台市政府网站

(完,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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