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cjt1188 发布时间 : 2026-08-05 人浏览
特别提示:本站所标注价格及相关信息来源于网络采集,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墓园前台咨询为准。
General technical conditions for fuel oil cremator
GB/T 19054—2025
代替GB/T 19054—2003
2025-12-31 发布
2026-04-01 实施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燃油式火化机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描述了相关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燃油式火化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88 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
GB/T 7251.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总则
GB/T 10233—2016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电控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T 10325 定形耐火制品验收抽样检验规则
GB/T 10326 定形耐火制品尺寸、外观及断面的检查方法
GB 13801 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6618 工业炉窑保温技术通则
GB/T 24343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绝缘电阻试验规范
GB 50211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 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9 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 50575 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JC/T 532 建材机械钢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NB/T 10939 锅炉用材料入厂验收规则
NB/T 47055 锅炉涂装和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燃油式火化机 fuel oil cremator
以油为燃料,由炉体、风油系统、电控系统、排放系统和进尸系统等组成,用于火化遗体的专用设备。
3.2
炉体 furnace body
火化机的主体部分,由主燃室、再燃室、砖结构和外结构组成。
3.3
主燃室 main combustion chamber
炉体内用来直接火化遗体的空间。
3.4
再燃室 reburning chamber
炉体内用来燃烧主燃室排放的可燃性物质的空间。
3.5
砖结构 brick structure
炉体中由耐火、保温等材料构筑的部分。
3.6
外结构 outer structure
炉体中由钢性骨架、构件及装饰面等组成的外部结构。
3.7
风油系统 air-oil system
提供空气和燃油进行燃烧的所有设备的组合。
3.8
电控系统 electric control system
火化机的所有供电设备和控制设备的组合。
3.9
排放系统 discharge system
火化机排放烟气和清除骨灰的所有设备的组合。
3.10
进尸系统 system for inputting corpse
将遗体输送到主燃室内的所有设备的组合。
3.11
耗油量 oil consumption
燃油式火化机火化正常遗体平均每具所消耗燃料油的质量。
注1:通常用kg表示。
注2:耗油量包括主燃室耗油量和再燃室耗油量。
3.12
台车型火化机 bench type cremator
主燃室炕面可移动的火化机。
3.13
火化时间 cremation time
从遗体入炉燃烧开始,直到全部焚化成骨灰所用的时间。
注:通常用min/具表示。
3.14
停炉保温性能 heat-insulating property after shutdown
火化机停炉后主燃室温度单位时间下降的幅度。
注:通常用℃/min表示。
4 技术要求
4.1 环境条件
在环境温度-25℃~40℃,相对湿度不大于80%的情况下应能正常工作。
4.2 使用性能
4.2.1 台车型火化机火化正常遗体应不大于60min,其他类型的火化机应不大于50min。
4.2.2 台车型火化机火化正常遗体主燃室耗油量应不大于20kg,其他类型的火化机主燃室耗油量应不大于15kg。
4.2.3 燃油式火化机的累计火化量应不小于5000具或使用时间不小于6年。
4.2.4 燃油式火化机应安装下列项目的检测控制仪表,其检测控制精度均不应低于1.5级:
a)主燃室温度;
b)再燃室温度;
c)主燃室压力;
d)耗油量。
4.2.5 主燃室和再燃室直接接触火焰部位砖结构的耐火温度应不小于1200℃。
4.2.6 火化遗体300具后炉体耐火表面应无剥落、裂缝、孔洞和网状裂纹。
4.2.7 火化机炉体表面温升应不大于30℃,炉门和观察孔局部温升应不大于60℃。
4.2.8 主燃室长度应不小于2200 mm,主燃室及进尸口的宽度和高度分别应不小于700 mm 和650mm,非台车型火化机主燃室炕面距前厅地面高度宜为400mm,火化机操作门(观察口)高度应在1000mm~1200mm。
4.2.9 炉体砖结构耐火砖及耐火预制件的砌体中,应留有膨胀缝。
4.2.10 电气线路的绝缘电阻应大于20MΩ。
4.2.11 各电气线路、元件、装置的极限温升均应符合GB 50254的相关规定。
4.2.12 火化机炉体及两侧烟道的易积灰处应设有清灰门。
4.2.13 主燃室应设有便于观察火化情况的观察孔。
4.2.14 火化间内的烟气排放管路应做好保温隔热,地下烟道应采取防水措施。
4.2.15 自动控制的进尸系统,进尸炉门和烟道闸板应具有应急操作功能。
4.2.16 进尸炉门的开、关运行应平稳可靠,炉门关闭后内表面和门框贴合严密、密封良好,炉门外上方应设有烟气收集装置。
4.2.17 进尸系统应运行平稳顺畅,不夹卡遗体包装物,无异响,定位准确可靠。
4.2.18 烟道闸板升降顺畅,定位准确,操控性良好。
4.2.19 燃烧器雾化效果好,风油配比适宜,点火可靠,连续点火20次,点火成功率不小于90%。
4.2.20 火化机应具有良好的停炉保温性能,火化机连续火化3具遗体后正常停炉2h,主燃室温度下降应不大于200℃。
4.3 安全要求
4.3.1 供电系统及各主回路应有自动负荷保护开关,电机等负载应有过载保护。
4.3.2 炉体金属结构、电机、电控装置金属外壳的接地保护,应符合GB 50254的规定。
4.3.3 主燃室和再燃室温度应设超限保护装置。
4.3.4 主燃室应设防爆装置。
4.3.5 燃烧器应设安全保护装置,如点火失败或意外熄火,安全保护装置能自动切断燃料供应。
4.3.6 风机进风口应设防护网。
4.3.7 控制系统应设锁定功能,引风机启动后,鼓风机、燃烧器方可启动工作。
4.4 环保要求
4.4.1 遗体火化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满足GB 13801相应要求。
4.4.2 引风机、鼓风机噪声应不大于90dB(A)。
4.4.3 在正常工作状况下,主燃室工作压力应保持在-30Pa~0Pa。
4.4.4 火化机宜设烟气余热利用装置。
4.5 外观要求
4.5.1 炉体外型应美观大方,外装饰面应平整、光滑、无缺陷,装饰面板拼接处的缝隙应平顺、匀称。
4.5.2 风油管路和电气线路应走向设置合理、排列整齐美观、维修操作方便,不能裸露在装饰板外。
4.5.3 电气控制柜及显示操作面板上的部件和文字标识应简明清晰,各种仪表显示的数字应不小于3号标准字体,与底板的颜色应有足够的反差。
4.5.4 炉体外装饰应不影响设备的功能和各部位的正常操作。
4.6 材料要求
4.6.1 采用的耐火砖、保温砖及其保温材料性能及规格应符合GB/T 10325、GB/T 10326、GB/T 16618、GB 50309和GB 50211中的相应要求。
4.6.2 炉体、进尸系统所用钢材和焊接材料应符合NB/T 10939的相关规定。
4.6.3 耐火制品的堆放、取样、验收、保管和运输应符合GB/T 10325的相关规定。
4.6.4 电气材料、元件和装置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或使用说明书。
4.7 安装工艺要求
4.7.1 炉体砌筑应符合GB 50211的相关规定。
4.7.2 风油管路应安装严密、无泄漏,弯曲部分应平顺,不应有凹瘪、皱折现象。
4.7.3 焊缝外表面应平整均匀,不应出现裂纹和熔孔,主要焊缝应修整光滑。
4.7.4 各裸露带电导体及其与外壳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GB/T 10233—2016中表2、表3的规定。
4.7.5 指示仪表安装的中心高度为1.6m,紧急操作器件均应安装在距基础面0.8m~1.6m 的高度范围内。
4.7.6 炉体砖结构的砌筑工程质量应符合GB 50309的规定。炉体砖结构除现场砌筑部分外,均应按图纸要求进行试装,达到技术文件要求方可出厂。
4.7.7 电气元件的选择与安装应符合GB/T 7251.1中的规定。
4.7.8 沿设备表面或沿墙敷设的电气线路及埋入地下部分的电气线路应加保护管保护。
4.7.9 各控制设备之间配线的敷设和连接应符合GB 50575的相关规定。
4.7.10 炉体中焊接件应符合JC/T 532的相关规定。
4.7.11 火化机的外装饰板应便于拆装,利于各部件的维护。
4.7.12 火化机的保温设计、结构选择、保温层厚度计算、材料选用及施工验收应符合GB/T 16618的规定。
5 测试方法
5.1 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采用便携式温湿度仪测量。
5.2 使用性能
5.2.1 火化时间的检测采用百分之一精度的电子秒表测量,检测火化3具正常遗体火化时间,计算平均单具遗体火化用时。
5.2.2 耗油量的检测采用精度不低于1级的油量计或流量计测量,检测火化3具正常遗体耗油量,计算平均单具遗体火化耗油量。
5.2.3 燃油式火化机的累计火化量殡仪馆每台设备的火化记录统计。设备使用时间根据设备投入使用时间记录查看。
5.2.4 检测控制仪表或装置的精度采用精度不低于0.1级的直流电位差计或数字多用表检测。
5.2.5 主燃室和再燃室直接接触火焰部位的砖结构耐火温度的检测采用精度不低于1级的红外测温仪测量。
5.2.6 火化遗体300具后炉体耐火表面按4.2.6的要求采用目测法检查。
5.2.7 炉体外结构表面温升的检测采用表面温度计测量,表面温度计的基本误差:±1%FS,分辨率:1℃,量程0℃~300℃。炉体表面的检测点应设于火化机左、右外侧表面,炉门和观察孔的检测点应设于外表面的中心置。主燃室和再燃室温度的检测采用热电偶法直接测量。检测点应设于侧墙或顶面中心位置探入燃烧室内20mm 处。
5.2.8 主燃室长度、主燃室及进尸口的宽度与高度、非台车型火化机主燃室炕面距前厅地面高度、火化机操作门(观察口)高度及非台车型火化机主燃室炕面距前厅地面高度的检测采用量程为1000mm、分辨率为1mm 的钢直尺测量。
5.2.9 现场目测检查炉体砖结构耐火砖及耐火预制件的砌体中是否留有膨胀缝。
5.2.10 电气线路的绝缘电阻的检测应按GB/T 24343的规定进行。
5.2.11 各电气线路、元件、装置的极限温升检测按GB 50254的相关规定进行。
5.2.12 现场目测检查火化机排放系统清灰门设置。
5.2.13 现场目测检查主燃室观察孔设置。
5.2.14 现场目测检查火化间内的烟气排放管路的保温隔热和地下烟道的防水措施情况。
5.2.15 现场目测检查自动控制的进尸系统,进尸炉门和烟道闸板应急操作切换情况。
5.2.16 现场进行进尸车运行的可靠性检验,进尸车进出主燃室20次,目测检查其运行、定位情况,有无夹卡遗体包装物、异响现象。
5.2.17 炉门运行的可靠性检验,连续开关炉门20次,目测检查其定位、运行情况及有无机电故障。
5.2.18 烟道闸板升降运行的可靠性检验,连续操作烟道闸板升降10次,应开关自如,开启度可任意调节,无故障。
5.2.19 燃烧器点火可靠性检验按4.2.19的要求,采用测试燃烧器点火成功率的方法检验。
5.2.20 停炉保温性能检测,火化机连续火化3具遗体后正常停炉,关闭燃烧器、鼓风机、引风机和烟道闸板,使燃烧室处于保温状态,测量主燃室温度,2h后再次测量主燃室温度,计算2次温度差值,不大于200℃为合格。
5.3 安全要求
5.3.1 现场目测检查供电系统及各主回路设置自动负荷保护开关情况和电机等负载设置过载保护情况。
5.3.2 现场目测检查炉体金属结构、电机、电控装置金属外壳的接地保护情况,按GB 50254的要求测试接地电阻。
5.3.3 现场目测检查主燃室和再燃室温度超限保护装置情况,按5.2.7的方法测试主燃室、再燃室温度。
5.3.4 现场目测检查主燃室防爆装置设置情况。
5.3.5 现场目测检查燃烧器点火失败或意外熄火情况,检查安全保护装置能否自动切断燃料供应。
5.3.6 现场目测检查风机进风口防护网设置情况。
5.3.7 现场操作检查引风机未启动工作,鼓风机、燃烧器等是否能启动工作。
5.4 环保要求
5.4.1 遗体火化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总量检测按GB 13801的相应要求进行。
5.4.2 鼓、引风机噪声强度的测定按GB/T 2888的规定进行。
5.4.3 主燃室压力采用精度不低于0.5级的微型压力计或差压变送器测量,检测点与火化机主燃室预留的压力检测点一致,应符合4.4.3的规定。
5.4.4 目测检查烟气余热利用装置。
5.5 外观要求
5.5.1 采用现场目测检查方法进行,应符合4.5的相关要求。
5.5.2 现场目测检查风油管路安装敷设情况,应符合4.7.3的要求。
5.5.3 现场目测检查焊接焊缝情况,应符合4.7.4的要求。
5.5.4 现场检查紧急操作器件的安装位置,用钢卷尺测量安装位置高度,应符合4.7.6的要求。
5.6 安装工艺要求
5.6.1 目测检查炉体砌筑情况。
5.6.2 目测检查风油管路安装是否严密、有无泄漏,弯曲部分是否平顺,有无凹瘪、皱折现象。
5.6.3 目测检查焊缝外表面是否平整均匀,有无裂纹和熔孔,主要焊缝是否修整光滑。
5.6.4 目测检查各裸露带电导体及其与外壳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是否符合GB/T 10233—2016中表2、表3的规定。
5.6.5 采用量程为1000mm、分辨率为1mm 的钢直尺测量:指示仪表安装的中心高度、紧急操作器件均应安装位置。
5.6.6 目测检查电气元件的选择与安装应符合GB/T 7251.1中的规定。
5.6.7 现场检查埋入地下、沿设备表面和沿墙敷设的电气线路保护措施情况,应符合4.7.9的要求。
5.6.8 现场目测检查各控制设备之间配线的敷设和连接是否符合GB 50575的相关规定。
5.6.9 目测检查炉体中焊接件是否符合JC/T 532的相关规定。
5.6.10 现场目测检查火化机的外装饰板是否便于拆装和利于各部件的维护。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燃油式火化机的检验分为验收检验和型式检验。验收检验与型式检验均按台进行。
6.2 验收检验
6.2.1 验收检验包括使用性能测试、安全检验、环保测试、外观检验、材料检验、安装工艺检验等6个部分,验收检验要逐台进行上述各项检验和测试。验收检验在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后、交付用户使用前进行。
6.2.2 检验结果评定。
检验结果分为合格品和不合格品:
a)合格品:所有项目检验均合格;
b)不合格品:有1项及以上检测不合格。
6.2.3 检验不合格不能通过验收。
6.3 型式检验
6.3.1 型式检验在新产品定型鉴定或质量检查时进行。
6.3.2 型式检验包括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和运行试验。
6.3.3 型式检验应在燃油式火化机正常运行100h后无任何故障的情况下进行。
7 油漆、包装、标志和验收文件
7.1 燃油式火化机的油漆、包装应符合NB/T 47055的规定。
7.2 新制造的火化机应在其明显位置装有固定的铭牌,铭牌内容应包括:
a)产品型号及名称;
b)产品编号;
c)总耗电量;
d)排烟方式;
e)制造厂名、厂址;
f)制造年月;
g)注册商标。
7.3 产品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a)燃油式火化机总清单;
b)产品设计总图、主要部件和系统图;
c)产品验收检验报告;
d)环境监测报告书;
e)安装使用说明书。
(正文完)
注:本网站部分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相关诉求,请联系 4001133231
网站备案号:陕ICP备2023019003号 殡葬信息网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CopyRight (C)2015- 2020JiuYiYongSheng Technology Allri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