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cjt1188 发布时间 : 2025-11-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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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处置是殡葬管理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公共卫生安全、逝者人格尊严和群众切身利益。为加强殡葬服务管理,规范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及骨灰处置等各流程,近日,重庆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遗体处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办法》共二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职责分工与协同机制。《办法》明确了制定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厘清了民政、卫生健康、公安、财政等部门的职责任务。强调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
规范遗体接运管理。《办法》对遗体接运程序作出具体规定。一是明确医疗卫生机构责任,要求做好遗体临时停放管理,建立健全遗体停放、交接及运出登记制度、对入院接运车辆进行登记并将涉嫌违规开展遗体接运服务的车辆信息移交民政、公安部门。二是明确服务主体,强调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为经营性遗体接运服务法定主体,同时要求其健全遗体接收登记制度。严禁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经营性遗体接运活动。三是细化特殊情形处置,针对无名、无主遗体,明确医疗卫生机构与公安机关的协同核查流程,遗体交接要求等。四是严格外运审批,规范中心城区与其他区县间、运往市外的遗体外运审批程序,防范违规土葬及疾病传播风险。
规范遗体火化与骨灰处置。《办法》明确了严格的火化程序,要求殡仪馆严格核验死亡证明、逝者及丧事承办人身份信息、遗体火化确认书等资料后,方可实施火化。对无名、无主遗体,以及逝者亲属以书面、电话录音或视频录像等方式明确表示放弃认领的遗体,细化火化所需手续资料及火化影像资料保存要求,同时规范死胎、死婴及截肢等特殊遗体的处置流程。《办法》明确遗体火化后骨灰处置方式,针对无名、无主遗体、丧事承办人提出不保留骨灰的情形,规定了具体处置要求。经费保障方面,明确将无名、无主遗体及亲属放弃处置的遗体相关接运、火化、骨灰处置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服务保障与监督管理。《办法》着力构建全流程服务监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机构与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加强协作。明确民政、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强化信息共享,实现死亡证明、火化数据等信息及时互通。要求各单位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逝者隐私保护工作。建立投诉举报机制,由民政、公安、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按职责受理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办法》以规范遗体处置全流程为核心,通过明确部门职责、细化接运、存放、火化等环节的管理要求,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与数字化应用,切实防范公共卫生与安全风险,遏制违规行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公共秩序,全面提升了殡葬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全市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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