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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新建“殡仪馆”,被依法拆除

发布时间:2023-08-01   浏览量:人次


恩施晚报讯(全媒体记者刘学成 通讯员何奕)7月28日上午,在恩施市七里坪街道办事处鸭子塘村大席场组,随着挖掘机的轰鸣声,占地面积545平方米的一处“殡仪馆”被依法拆除。
 
2019年5月,恩施州孝为先殡葬服务有限公司租用鸭子塘村大席场组一村民场地,未经审批,建设殡葬服务场所。从2019年5月开始,该公司先后修建了殡葬区、休闲区、餐饮区,三处建设总占地面积5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5平方米。
 
2022年3月11日,七里坪街道办事处“两违”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责令限期拆除;3月17日对其下达了《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对方拒不执行;4月17日,对其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
 
7月28日上午,恩施市“两违”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七里坪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组织执法人员,出动机械设备,对这处“殡仪馆”进行依法拆除。
 
 
7月27日上午,恩施市“两违”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七里坪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依法拆除了位于阳鹊坝村螺丝井组一家“殡仪馆”。该违法建筑由恩施州腾跃殡葬服务有限公司修建,占地面积近200平方米,其中钢架棚面积150平方米、卫生间12平方米、房屋35平方米。
 
知识多一点:
 
上述行为违反了《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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