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5 浏览量:人次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10月9日至11月2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东莞市民政局党组(以下简称“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从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廉洁自律方面,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务求巡察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一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台账,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挂帅,挂图销账;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督促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纠错整改,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整改落实到末端。
(三)聚焦见行见效,事事抓好督促落实。党组全程抓好整改任务的统筹开展和督促落实,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度汇报,对巡察反馈事项特别是重难点问题的整改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及时下发工作通知,组织实施巡察整改工作,实行每周定期报送巡察整改进展机制,明确专人跟踪督促和跟进审核,务求巡察整改事项见行见效。对长期坚持整改问题,如市金菊福利院土地统筹收储工作,由局成立工作专班,提请市领导主持协调,积极配合推进整改工作。及时总结整改成效,按时向市纪委和市委巡察办报送集中整改期巡察整改报告材料。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党组领导作用发挥方面
1.抓紧抓实政治理论学习
一是执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专人负责政治要件台账并做到常态化更新,形成政治要件学习和闭环落实长效机制。
二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各党(总)支部党建述职考核事项,压实支部书记主体责任。通过审核支委会议题表、党建月报表、党建简报等形式,督促下属单位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巩固理论学习成果。
2.发挥党组统筹领导作用
一是落实末位表态制。印发实施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对各党(总)支部书记谈话提醒,督促下属单位支委会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
二是推进市金菊福利院土地统筹收储工作。提请市领导组织协调,成立工作专班协助开展工作。完成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并开展解约谈判,分类研判土地统筹方式。
三是加强下属单位统筹管理。梳理民政系统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底数并及时整改,印发相关管理工作通知,规范三审三校工作,确保政务信息按时更新。开展内部控制、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业务培训,实地抽查下属单位资产物资管理情况,进一步压实压细资产物资管理责任。
四是完善流浪乞讨病人医疗救治经费结算联审制度。做好相关人员谈话提醒。推动出台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治经费结算联审机制。
五是规范党内文件印发。组织开展办文业务学习,重新印发有关党内文件,明确文件印发范围,规范公文办理程序,提高党内文件规范化管理水平。
3.抓严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强化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召开相关培训会及市社会组织联席会议,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
二是做好保密工作。修订保密工作制度,开展保密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建立涉密设备登记台账。
(二)关于树牢“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意识,围绕打造大湾区民生幸福新高地履职尽责方面
4.大力推进高质量养老服务
一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完善养老领域人才培养扶持政策,以技能大赛为引领,依托“南粤家政”职业技能培训和“项目制”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体系,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率。修订养老机构资助办法,明确床位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事项,简化申报、资金发放流程,进一步提升民营机构养老床位占比。
二是加强养老服务监管。完成异常订单核实退款工作,完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设置,优化大配餐送餐小程序,实现长者饭堂全市全覆盖。建立智慧养老平台数据核查工作方案,每季度开展数据核查,实现养老服务有效监管。
5.堵塞特殊群体服务漏洞
一是优化服务对象护理服务。落实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措施,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修订完善视频监控、质量评价考核等制度,完善工作流程、程序,维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二是配足服务人员力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成人员招聘工作,解决市社会福利中心人员配备缺口。通过优化排班、合并岗位等方式,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效能。
三是盘活闲置医疗资源。市救助管理站开放运动治疗室,组织无创呼吸机设备培训和急救技能培训,提高治疗中心床位使用率。规范送医流程,加强站内诊治和站外送医监管。
6.提高殡葬服务质效
一是统筹谋划殡葬服务设施。印发公益性殡葬建设管理政策指引。开展市殡仪馆扩容提质专题调研,现有火化机数量已基本满足年处理量的需求。
二是强化殡葬服务公益属性。降低市殡仪馆殡葬用品销售及服务价格,减轻群众负担,进一步体现公益属性。市殡仪馆在业务大厅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监督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修订服务回访制度和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坚决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7.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合理安排抽查比例和频次。成立联合工作组,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有关社工机构开展财务检查,督促完成审计问题整改。组织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制定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内部管理工作制度。
二是督促指导社会组织换届。向未按期换届的社会组织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向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发出协助换届工作函,指导社会组织分类分批开展换届工作。
三是规范社会组织发展扶持评审工作。制定相关议事、评审规则,规范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明确履职工作要求,改进现场评审工作。
8.提升行政履职水平
一是优化政务便民服务。及时修改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的网办信息,补充部分业务纳入12345热线咨询,更新12345热线知识库政策文件依据。建立工作群,确保业务沟通顺畅。
二是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依托干部培训学院课程,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行政执法技能等培训。简化审批流程,制定“一图读懂”,严格把控审批时限。组织全市社会救助业务培训,提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三)关于扎实建设党组织,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9.加强党组织建设
一是落实日常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明确谈心谈话工作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各党(总)支部实现谈心谈话全覆盖。
二是压实市社会组织党委抓党建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市社会组织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召开市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教育引导,符合转入条件的流动党员能转尽转。
三是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开展党务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党员发展流程规范,确保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各党(总)支部的指导,通过逐级审核、逐项对照,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规范有序。
10.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机构编制制度。举办民政系统组织人事业务培训,提升组织人事业务水平。重新梳理相关情况,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规程,明确有关工作流程和要求。
二是规范开展延伸考察。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材料归档清单,明确材料要求和模板样式,实行“一卷式”纪实归档。明确延伸考察要求,规范干部考察流程,提高干部考察工作质效。
三是落实廉政意见“双签字”制度。对拟提拔或晋升人选适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党风廉政情况意见,落实“双签字”要求。
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回避要求。制订回避工作提醒,加强对有近亲关系干部和重要岗位的监督管理,防控廉洁风险。落实近亲属关系申报承诺做法,把好新进、调动人员入口审核关。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内部管理方面
11.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研究部署。及时传达学习省、市纪委全会和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每年听取和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加强政策业务学习,研究部署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二是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抓好谈话提醒工作,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督促市殡仪馆追缴有关款项。建立健全流浪乞讨病人医疗救治经费结算联审制度,印发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规范医疗救治行为。
12.严格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召开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邀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酒驾醉驾以案说法,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落实谈话提醒和责任追究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和宣传教育,达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的目的。
二是加强常态化预防教育监管。结合节前廉政提醒,利用宣传栏、工作群、短信等方式,广泛转发张贴酒驾醉驾警示宣传资料,形成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的良好氛围。做好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切实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13.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开展公务接待培训,提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妥善解决有关接待问题,规范公务接待流程。
二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实现系统化、台账式管理,组织公务用车管理培训,规范公务用车程序和流程。优先使用公务车,严格控制租车服务。
(五)关于执行财经纪律,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方面
14.堵塞资金管理漏洞
一是规范预算管理。召开预算编制内部控制工作会议,加强预算编制指导工作。加强预算项目过程管理,定期通报预算执行及项目采购进度,督导做好整改工作。
二是规范使用项目资金。有关单位及时追回重复支付的诊察费,市社会福利中心与市精神卫生中心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市救助管理站规范完成安防、护理服务新一轮采购。
15.规范项目采购和工程管理
一是加强采购监管。举办内部控制暨采购业务培训,提升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落实谈话提醒措施,压实采购监督小组成员工作责任。
二是规范采购程序。开展政府采购制度文件学习,提升采购业务水平。严格按照采购流程规范,做好项目采购工作。
三是加强工程验收审核。完善工程项目验收程序和制度,从严审核验收工程,追回工程费用差额。相关单位约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施工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通过司法程序追回相关损失。
16.完善内部控制管理
一是严控收支业务。组织下属单位参加内控管理和采购业务培训,学习掌握采购制度文件。相关单位及时追缴租金等。
二是规范资产管理。抽查下属单位资产物资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加强报废盘查,及时处置闲置资产,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三是及时上缴财政资金。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及时核对和清理代收代缴费用,完成上缴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民政局党组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持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不动摇,全面凝聚民政干部思想动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引导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松懈,全力营造民政系统良好氛围。坚持用严的标准和改革精神管党治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执行干部人事制度,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持续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质效,持续推动民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营造民政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深化整改落实不停步,全心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推动整改问题清零见底,做实“后半篇文章”。深化建章立制工作,及时做好制度更新完善工作,不断提升内务管理和业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形成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和运用,进一步把巡察整改成果与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养老服务发展、殡葬管理服务等相结合,促进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尽心尽力履职,全心全意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推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民政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5月14日至6月13日。联系电话:0769-22832527;电子邮箱:mzjjgdwrsk@163.com;邮政信箱: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一号汇峰中心H座市民政局,邮政编码:523106。
(全文完)
(来源:东莞市民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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