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 :cjt1188 发布时间 : 2025-09-20 人浏览
特别提示:本站所标注价格及相关信息来源于网络采集,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墓园前台咨询为准。
2024年,全省民政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继续开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一、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结合我省“扩中”“提低”行动,牵头10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工作的意见》。印发《关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省统一确定办法,统一调整低保标准时间。依托“助联体”全域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全省为困难群众实施救助服务项目5952个,64.77万人得到救助帮扶;283.49万名低收入人员纳入动态监测,进一步提高救助的精准性。组织实施“善居工程”3965户,着力改善困难家庭居住环境,增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
社会救助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有救助对象71.08万人,其中低保54.12万人、低保边缘13.52万人、特困对象3.44万人;全年累计开展临时救助8.03万人次。全省最低低保标准1145元,最低特困供养标准1489元。全省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4.65亿元,特困救助资金9.20亿元,临时救助资金1.88亿元。全年送达幸福清单264.53万户次,探访关爱252.07万户次。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基本保障,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1.7亿元,惠及98.85万人次,部署开展“精康融合行动”。截至年底,全省69个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占比76.67%,开展规范服务3万余人次。
二、养老服务政策持续优化
修订《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细化评价指标》,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持续提升机构服务供给水平。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有养老机构1634个(注册登记),养老机构床位23.85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2.01%,认知障碍专区床位累计建成2.55万余张。累计建成康养联合体1235家,覆盖85.78%乡镇(街道)。全年有序推进14个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革工作。推进县域特困人员“一院供养”改革,全省52个县(市、区)实现县域特困人员“一院供养”,撤并或转型特困供养机构216家。实施养老服务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养老服务运营秩序监管,整治消防不达标养老机构159家。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重两新”工作决策部署,强力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通过开发数字应用、开展操作培训、举办集市活动、全面上门核查等方式,共完成适老化改造6.49万户,申领补贴资金6.03亿元,带动消费金额6.78亿元。印发《关于健全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养老服务“爱心卡”实施方案》,出台《浙江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全年共激活“爱心卡”超210万张,发放爱心积分5041万分。积极稳妥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出台《浙江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全省累计建有老年助餐服务点1.28万个。召开以“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为主题的长三角民政座谈会,发布《长三角康养旅居报告》蓝皮书,推进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成功举办2024浙江(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吸引10多个国家、234家海内外企业参展,高效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全年有序推进14个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革工作。深化“海岛支老”“山区助老”行动,举办“海岛支老”三周年成果交流会,创新协助模式,启动“守望时光里”公益项目,打造共同富裕山海协作“养老版”。
积极推进“浙里康养”集成改革,加快建设“老有康养”优享工程,打造“浙里康养(老有康养)”金名片。强化老龄工作统筹协调职能,优化完善调整老龄工作委员会,召开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形成省市县联动、各部门协同、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聚焦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组织全省“敬老月”活动,举办“九九重阳 久久孝老”重阳节广场活动暨敬老月活动启动仪式,营造敬老孝老氛围。做好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协调和指导工作,有序推进“敬老文明号”建设工作。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进行立法调研,形成《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鼓励老年人社会参与,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银龄志愿者的回信,开展社区认知障碍照护能力提升、送医下乡两项“银龄行动”主题活动。有机整合老年活动、老年教育、老年公益服务,探索综合型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建有老年电视大学分校106个,高质量办好全省老年摄影大展、老年时装艺术大赛等4场全省赛事。推动老龄产业事业协同发展,推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以“1+5+N”一核多区布局建设省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园。大力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实施养老护理技能等级认定。全面建立养老护理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落实入职奖补等制度。“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24.65人。
三、儿童福利事业深入发展
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落实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动态调整机制。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有孤儿2003名(集中供养孤儿1029人、社会散居孤儿974人)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279人被纳入政府保障体系,1.77万名农村留守儿童纳入关爱保护,机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2873元/月、2278元/月、2330元/月,保障标准居全国前列。
儿童福利保障从基本生活保障向康复、医疗、教育等综合保障全面延伸,实施“添翼计划”“明天计划”“孤儿助学工程”“浙里护苗·圆梦助学”项目,今年累计投入福彩公益金2800余万元,困境儿童康复、教育、医疗得到有效保障。规范儿童收养工作,全年共办理收养登记213件。加强儿童福利领域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队伍,实施全省儿童福利从业人员技能提升项目,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推进儿童福利机构提质转型,开展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全省未保站“五化”建设,发布首批未保站百佳案例。率先制定并发布省级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和关爱服务基础清单,民政部在我省设立全国唯一的流动儿童权益保障工作观察点和困境儿童科学分类精准保障工作观察点,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工作获陆治原部长批示肯定。部署开展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和流动儿童关爱保护,举办“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主题活动,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打造儿童权益保障和关爱保护浙江模式。开展“六一”主题活动2300余场,惠及儿童19.8万余人。
四、社会组织建设规范有序
全面完成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试点和优化社团简易退出机制试点工作,制定社会组织换届工作指引和内部管理制度参考文本。举办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果展,深入实施行业协会商会“十个一批”和社会组织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两个先行”。2024年,全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累计为企业减免涉企收费7.6亿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帮助各级政府落实招商引资项目1214个,达成意向资金1232.61亿元,帮助企业吸纳就业人员8.5万人,举办行业培训8155次,累计培训61.96万人次。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行动,投入资金约3.29亿元。
纵深推进党建业务“六同步”“三纳入”和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全省社会组织党建入章率达96.1%。持续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推进社会组织领域专项治理和“双随机”抽查,累计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800余家,依法处置非法社会组织49个。
截至年底,全省社会组织正常在册数66840家,其中社团2638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9223家,基金会1233家。全省慈善组织2324家,其中社团28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14家,基金会1130家。4A级及以上社会组织4296家,社区发展基金会217家。社区社会组织26.3万家。
五、慈善事业工作稳步发展
加快推进《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修法工作,进一步巩固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基础。开展2024年度慈善事业引导资金评定工作,评选出10个慈善高质量发展地区、10个最佳慈善组织和10个最佳参与项目,进一步完善慈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省级“慈善一日捐”活动,共计570家、7.4万余人参加省本级捐款活动,募得善款1800.21万元,对“善居工程”等6个项目进行支持。组织“中华慈善日”宣传月活动,全省各地掀起慈善法宣贯热潮,累计开展各类慈善活动1606场,募集善款6.7亿元,惠及群众117.23万人次。截至年底,全省慈善组织2324家,慈善信托累计备案749单,资金总规模达23.71亿元,均位居全国第一。慈善组织人均拥有数达到每万人0.35个。
实施慈善领域“共富同行”计划,2024年共促成慈善帮扶项目258个,募集资金7404.45万元。开展加快山区海岛县慈善事业发展试点工作,探索打造“善行苍南·慈润万家”“慈航普陀,久行久善”“乐善三门”“大爱 菇乡”等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慈善品牌。深入实施“阳光慈善”工程,有序开展慈善组织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稳步推进慈善领域监管。
福利彩票聚焦抓市场、促销量、树品牌、强规范,实现了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有在售销售网点9134个,销售福利彩票168.49亿元,同比增长2.87%,筹集公益金49.1亿元,销量和公益金筹集量创历史新高,连续10年保持全国第二。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销售网点星级评定、标准化建设、合规培训,推进福彩数字门店试点,推出扫码验奖小程序等便民应用。聚焦民政重点工作,开展“福彩暖万家”“海岛支老”“助力共富”等公益活动,福彩“爱心驿站”建设规模扩至2070个,成功申报第11款“两美浙江”主题彩票,有效助力共同富裕建设。推出“六个一”浙江福彩文化IP,广泛开展文化推广活动,连续11年发布责任彩票报告,公益福彩、责任福彩底色更加鲜明,福彩品牌影响力稳步扩大。
六、社会事务工作暖心优享
创新婚姻管理服务,联合省档案局率先全国出台《浙江省婚姻登记电子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聚力提升规范化标准,101家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全部达到国家3A级以上,其中5A级59家,4A级14家。建成和在建公园式、综合性婚姻登记机关38家;全省建成婚俗文化展示馆(厅)113个,户外结婚登记颁证基地248个。全面深化婚俗改革和全周期婚姻家庭辅导服务,4个设区市为第三批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区,17个县(市、区)为文明简约“甜蜜经济”试点。全省1个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三门县),3批58个省级、48个市级、273个县级婚俗改革实验区全域联动。69个县(市、区)率先全国经编办批复成立婚姻家庭服务指导中心。
2024年全省共办理结婚登记23.81万对,其中跨省通办结婚登记2.83万对,占比11.87%;离婚登记10.43万对,其中跨省通办离婚登记1.07万对,占比10.30%。从年龄结构上看,25—29岁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大,为41.10%,30—34岁为25.14%,40岁以上为15.26%,35—39岁为10.52%,20—24岁为7.98%。
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认真做好实行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民生实事项目,90个县(市、区)全部出台实施方案,累计为群众减免丧葬费用3.09亿元,全省群众“身后事”联办率为91.8%。加快推进68个殡葬设施项目建设,2024年累计完成投资14.85亿元,完成投资率105%。扎实推进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省累计取消不合理服务项目62个,增加减免项目27个。积极推进移风易俗文明新风,清明期间全省累计接待祭扫群众790.70万人次,选择低碳祭扫群众556.82万人次。全省村级殡葬公约制定率达到94%,全年节地生态安葬率达80%。
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行动,累计救助流浪乞讨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1.5万人次。持续提升救助管理联动水平,举办全省救助管理机构6.19“开放日”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流浪乞讨人员的良好氛围。全年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31万人次,救助资金0.50亿元。
七、区划地名管理扎实规范
修订《浙江省设立街道标准》,稳慎优化基层行政区划。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有11个地级市,37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33个县(含1个自治县),1365个乡镇(街道)。其中:乡257个(含民族乡14个),比上年少1个;镇619个,街道办事处489个,均比上年增加1个。
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命名、设标、文化传承保护、信息共享应用、赋能乡村产业发展等工作。积极推动将“乡村著名行动”纳入数字乡村引领区建设。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开展第三批“浙江省千年古镇(古村落)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加大地名文化宣传力度,指导各地打造浙江潮地名文化馆等一批地名文化展示馆,完成浙江省标准地名录(第二卷)编制工作。扎实做好省级界线联检工作,开展“沪浙线”界线联检,规范界桩管护。
八、水库移民工作融合发展
以服务“千项万亿”工程与保障移民合法权益为目标,创新提速移民安置工作,助力全省11座大中型水库争取96.5亿元国债资金,得到李岩益副省长批示充分肯定。高质量完成淳安县秋口水库、浦江县双溪水库等28项移民安置前期审查审核工作。全力服务保障国债项目有序推进,诸暨市安华水库扩容提升工程、常山县龙潭水库等11座大中型水库均按时完成前期工作,为国债项目及时开工、资金支付创造条件。开展移民文化建设,加强移民文化的发掘、收集和整理,推进浙江水库移民大事记、口述编纂和中国水库移民志浙江分册编纂工作。
出台了《浙江省水库移民共同富裕示范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对全省水库移民共同富裕示范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首批确定的水库移民共同富裕示范项目,覆盖全省9个市44个县(市、区),112个行政村,受益移民18.21万人,实现了浙江省山区县全覆盖,项目实施成效明显;积极开展水库移民幸福家园建设,新纳入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2376个,其中美丽家园建设项目1189个,产业转型升级项目1112个,就业创业建设项目53个,建成和美移民村319个,为实现移民群体安稳致富夯实根基。
持续开展“入千村,访万户,话家常,办实事”活动,指导各地走访摸排移民29万余人次,及时了解掌握民生动态,努力从源头防范化解风险,确保移民群体和谐稳定。
九、民政事业投入稳步增长
2024年全省民政事业费支出256.38亿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130.21元,社会救助82.55亿元,民政管理事务31.39亿元,其他用于民政支出款项12.23亿元。
2024年全省福彩公益金共资助各类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项目0.67万个,资助福彩公益金16.92亿元。主要是:
①资助公建养老机构建设项目517个,资助资金26409.79万元。
②资助民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67个,资助资金2555.76万元。
③资助养老服务补贴项目121个,资助对象235.5万人,资助资金18628.26万元;资助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助餐点建设及运行补助项目1896个,资助资金41256.62万元。
④资助适老化改造项目112个,资助资金1657.76万元。
⑤资助智慧养老项目202个,资助资金3727.26万元。
⑥资助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项目47个,资助资金1813.64万元;资助开展为老年人提供直接服务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60个,资助资金555.77万元。
⑦资助其他养老服务等项目148个,资助资金12119.35万元。
⑧资助残疾人事业项目361个,资助资金7472.70万元。
⑨资助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未成年人保护场所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等项目89个,资助资金7169.93万元。
⑩资助“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添翼计划”和其他残疾儿童康复等项目39个,资助资金2587.51万元。
⑪资助困境儿童助学和开展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流浪乞讨、监护缺失等未成年人的服务保障和关爱保护项目及其他儿童福利项目等312个,资助资金2331.13万元。
⑫资助开展特殊困难群众帮扶服务项目428个,资助资金6575.21万元,资助对象19.68万人。
⑬资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21个,资助资金951.67万元。
⑭资助公益殡葬服务机构、婚登机构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303个,资助资金17755.31万元。
⑮资助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项目258个,资助资金4159.60万元。
⑯资助救助服务联合体、慈善基地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项目49个,资助资金819.51万元。
⑰资助社会工作站(室)、志愿服务站点、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项目109个,资助资金989.18万元。
⑱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和其他社会公益项目等项目1281个,资助资金8749.21万元。
⑲资助“浙里有福”彩票专项项目303个,资助资金888.31万元。
⑳资助公益金标识牌制作等项目2个,资助资金17.3万元。福彩公益金的投入,有效地推进了我省社会救助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儿童福利体系、残疾人福利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为我省民生保障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全文完)
(来源:浙江省民政厅网站)
注:本网站部分资料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相关诉求,请联系 4001133231
网站备案号:陕ICP备2023019003号 殡葬信息网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CopyRight (C)2015- 2020JiuYiYongSheng Technology Allrigh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