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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殡葬行业自律准则》《殡葬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发布


发布者 :cjt1188 发布时间 : 2025-09-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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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殡葬行业协会关于发布《天津市殡葬行业自律准则》和《殡葬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天津市殡葬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为规范我市殡葬领域经营行为,筑牢行业诚信经营根基,引导会员依法依规从事殡葬服务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依据殡葬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天津市殡葬行业自律准则》和《殡葬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经天津市殡葬行业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2025919

 

天津市殡葬行业自律准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天津市殡葬行业协会自律作用,规范殡葬服务行为,维护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殡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殡葬服务的各类机构和从业人员。鼓励本行业非会员单位、民间白事从业人员自愿加入殡葬协会,并遵照执行。

第三条 殡葬服务机构应将维护逝者尊严、满足群众“逝有所安”需求作为根本宗旨,遵循合法合规、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生态环保的原则,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树立殡葬行业良好社会形象。

第四条 殡葬服务机构应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具备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固定场所、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在许可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坚决杜绝超范围经营。

第五条 殡葬服务机构应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制定详细操作规范,明确服务环节、时限和质量要求,关键环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服务全过程可追溯。遗体接运、存放、防腐、整容、火化服务等由殡仪馆专门负责提供。

第六条 殡葬服务机构为丧属提供中介服务时,必须与丧属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项目、费用明细、双方权利义务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主动宣传政府惠民政策。不得以口头约定替代书面合同。

第七条 殡葬服务机构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和官方平台公开登记证书、服务项目清单、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信息,清晰展示服务内容、标准、收费依据和殡葬用品价格、计价单位、等级、材质等要素。

第八条 殡葬服务机构应严格遵守收费、集中公示等相关制度。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殡葬服务,应当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将政府定价、指导价项目公示为市场调节价。禁止捆绑收费、强制消费、诱导消费。

第九条 殡葬服务机构服务结算前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服务项目、价格、数量、金额等信息,由缴费人签字确认。结算时提供合法票据,票据内容应与实际服务项目一致。提供中介服务的,应当主动提供缴费凭证。

第十条 殡葬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充分尊重和保护逝者及家属的个人信息,建立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禁止非法获取、泄露、买卖客户信息,数字化服务数据的使用需获得家属书面授权。同时,积极推广使用天津市殡葬管理服务一体化平台。

第十一条 殡葬服务机构应积极推动移风易俗,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引导丧属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妨碍公共秩序、不危害公共安全、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二条 殡葬服务机构应积极推广环保殡葬用品、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和低碳服务模式。公墓要扩大中低价墓位供应,提供多样化节地安葬设施,践行绿色文明殡葬理念。禁止制造、销售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的丧葬用品,禁止提供封建迷信色彩的服务项目、场所和条件。

第十三条 殡葬服务机构应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政策法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和职业素养。从业人员应尊重逝者、保护隐私、礼貌服务,遵守殡葬行业职业道德。

第十四条 殡葬服务机构应遵守市场规则,倡导良性竞争,坚决抵制诋毁竞争对手、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禁止假借或冒充殡仪馆、公墓或政府部门开展业务。

第十五条 殡葬服务机构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本机构监督电话、行业主管部门电话、市场监督部门电话和“12345”投诉举报电话。

第十六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准则的行为,协会将视情节采取警告、通报批评、暂停会员权利、除名等自律措施,并通过线上、线下不同渠道进行通报;对有涉及违法行为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诚信经营、履行自律准则的优秀会员,将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第十七条 丧属与会员发生权益争议时,由协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会员单位应服从处理决定。因从业人员欺诈或恶意行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本准则经天津市殡葬行业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生效。

 

殡葬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殡葬从业人员是生命尊严的守护者,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规范殡葬从业人员道德行为,弘扬职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天津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范。

一、政治坚定,爱国守法。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殡葬工作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尊重公序良俗,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敬畏生命,维护尊严。始终保持对生命的敬畏之心,以庄重、肃穆、恭敬的态度对待逝者,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服务标准,杜绝任何亵渎、轻慢或疏忽行为,守护生命最终尊严。

三、诚实守信,公平规范。坚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开透明,保障丧属知情权和选择权。信守合约公平交易,杜绝诱导、强制或捆绑消费。坚守职业良知,抵制任何不诚信行为。

四、人文关怀,抚慰生者。坚持以同理心、耐心和爱心服务丧属,倾听需求,得体沟通。尊重丧属的宗教信仰、民族习俗与情感表达方式,使用文明、规范服务用语,杜绝服务忌语。

五、严守伦理,保护隐私。尊重逝者及丧属人格权利,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家庭隐私,未经合法授权不得泄露、传播或用于非服务用途,筑牢信息安全防线。

六、爱岗敬业,精益求精。刻苦钻研专业技术,严守安全规范,不断更新服务理念和专业知识,努力提高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殡葬服务质量。

七、廉洁自律,作风端正。筑牢思想防线,坚守廉洁底线,弘扬清风正气,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不搞利益输送、不收受红包礼品、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八、倡导文明,绿色发展。坚持移风易俗,积极推广文明、节俭、环保的殡葬新风,积极倡导节地生态安葬,降低能耗污染,共建生态文明。

九、担当作为,共建和谐。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尽职尽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团结同事互学互尊,以身作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全文完)

(来源:天津市殡葬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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