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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发布者 :cjt1188 发布时间 : 2025-06-02 人浏览

特别提示:本站所标注价格及相关信息来源于网络采集,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墓园前台咨询为准。


关于征求《邵阳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邵阳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邵阳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现将《规划》公众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

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29日,为期30天。

二、公示网址

邵阳市民政局网站https://mzj.shaoyang.gov.cn/

三、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电子邮件sysmzjgck@163.com

联系电话:0739-5326953

邮寄地址: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红星一巷5号邵阳市民政局金先生(15873979151)收(请在信封上标注“邵阳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热忱期待您的参与,欢迎您来建言献策!

附件:《邵阳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规划文本、图件

邵阳市民政局

2025年5月30日

 

《邵阳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2021—2035 年)》

(征求意见稿)

一、规划目的

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高殡葬设施服务水平,优化殡葬设施布局,节约土地资源,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科学合理配置殡葬设施,更好的适应殡葬整治、改革和未来殡葬事业发展的需要。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殡葬改革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为结果导向,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群众殡葬需求为目标,强化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倡导群众移风易俗,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致力于推进殡葬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生态文明建设。

三、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邵阳市辖区,包括邵阳市辖双清、大祥、北塔三区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434.52 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 年,其中基准年为2020年,近期为2021-2025 年,远期为2031-2035 年。

四、规划对象

包括殡仪设施、安葬设施和服务设施三类。具体为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公益性骨灰堂、宗教公墓及集中守灵殡仪服务中心等。

五、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

构建全面覆盖、布局科学、绿色环保、服务优质的现代化殡葬服务体系。殡葬基础设施完善,服务供给充足且多元,满足不同群体殡葬需求;殡葬行业管理规范有序,实现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殡葬文化实现革新,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全市殡葬事业与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分项目标

——设施建设目标。至2035 年,实现有火化功能的殡仪馆区级行政区域全覆盖,确保火化设备污染物排放限值达到国家标准,遗体处理工作场所普遍使用空气净化消毒设备,工作环境达到国家卫生疾控要求。市辖三区所有乡镇的农村公益墓(包括墓区、集中治丧场所、骨灰堂设施)全覆盖,解决殡葬设施短缺问题,为群众提供充足、便捷的安葬场所。

——服务质量目标。到2035 年,全面提升殡葬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通过定期培训、考核,使其熟练掌握殡葬礼仪、遗体处理、客户沟通等专业技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贴心的服务。

——殡葬改革目标。至2035 年,将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等范围,大力倡导文明节俭治丧,破除丧葬陋俗,使文明殡葬理念成为社会共识。新建公益性公墓的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30%,公益性骨灰堂覆盖率达到10%,引导群众转变传统安葬观念。

——资源利用和环保目标。至2035 年,严格控制殡葬设施的土地使用,合理规划公墓和骨灰堂的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推广节地葬式。加强殡葬设施环保建设,所有殡葬服务机构配备完善的污染处理设施,确保废气、废水、废渣达标排放,实现殡葬行业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环境的有效保护,推动殡葬事业绿色发展。

——行业管理目标。至2035 年,完善殡葬管理法规体系,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明确殡葬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各项要求,使殡葬管理有法可依。建立健全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民政、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林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殡葬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建立殡葬服务信息平台,实现殡葬服务机构信息公开、业务办理便捷化、服务监管智能化,提升殡葬行业管理水平。(详见附表3 规划指标表)(详见附表1 规划指标表)

六、殡葬设施需求预测

(一)落葬人口预测

死亡率预测。规划预测至规划期末2035 年,邵阳市平均死亡率约8‰。

市辖区死亡人口预测。至2035 年邵阳市辖区累计死亡人数12.35 万人左右。(详见附表4 规划期内市辖区各乡镇累计死亡人数预测一览表)

(二)平迁墓穴需求预测

通过梳理,须迁移集体墓地192 处,墓穴18975 个。

(三)葬式结构穴均占地指标测算

葬式结构。葬式结构确定:新建公益性公墓的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70%。

穴均占地面积。墓穴葬平均每穴占地面积0.5-2.0 平方米;生态节地葬平均每穴占地面积0.4 平方米;骨灰堂平均每穴占地面积0.3 平方米。

(四)用地需求预测

至2035 年,邵阳市辖区需新增殡葬设施用地面积65089.50 平方米。

七、殡葬设施布局规划

(一)经营性公墓布局规划

至2035 年,无经营性公墓。通过赎回方式将邵阳市大山岭陵园、大祥区雨溪公墓等2 处经营性公墓改为公益性公墓。规划不再另行新建经营性公墓。

(二)殡仪馆布局规划

至2035 年,邵阳市将规划殡仪馆4 座,以满足邵阳市中心城区殡葬需求。其中保留现状神龙殡仪馆,加强绿化景观建设,完善殡仪服务中心、集中守灵设施等配套设施,占地面积20000 平方米;在梁山公墓内结合殡葬设施用地规划新增1 处殡仪馆,占地面积6500 平方米;在雨溪公墓内结合殡葬设施用地规划新增1 处殡仪馆,占地面积5000 平方米;在高崇山镇结合规划殡葬设施用地规划新增1 处殡仪馆,占地面积10000 平方米。

(三)公益性公墓和集中治丧点布局规划

规划保留10 处少数民族墓区,同时通过赎回方式将邵阳市大山岭陵园、大祥区雨溪公墓等2 处经营性公墓改为公益性公墓,并对现状的大祥区雨溪公墓、大山岭陵园、梁山公墓3 处公墓进行保留并扩大墓穴容量;在双清区高崇山镇新建1 座殡仪馆和1 处陵园;保留10 处少数民族墓区;同时在市辖三区的各乡镇各新建1 处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共设置7 处。至2035 年规划达到21 处公墓或陵园。(详见附表2 邵阳市公墓规划一览表)

(四)骨灰堂布局规划

规划保留梁山公墓新建的骨灰堂,建筑面积1974 平方米,格位数2000 个;对大山岭陵园改扩建时,将现有骨灰寄存楼建筑面积扩大至8000 平方米,格位数由现状的2800 个扩大至8000 个;对现有雨溪公墓进行改建时,于公墓内新建一座骨灰堂,建筑面积1000 平方米,格位数1000 个;在规划新建的双清区级公益性公墓内,新建设一座骨灰堂,建筑面积5000 平方米,格位数5000 个,同时对周边进行环境整治和绿化美化,打造集墓葬、骨灰寄存、纪念缅怀为一体的现代化殡葬服务场所,提升城区殡葬服务品质。结合乡镇中心公墓建设公益性骨灰堂,建筑面积500 平方米,格位数300 个。(详见附表3 邵阳市辖区骨灰堂规划一览)

八、空间管控要求

(一)管制规则

优先保护单元

——严格禁建。在优先保护单元内,除必要的纪念性、历史文化性殡葬设施外,严禁新建任何殡葬设施。对于已有的与生态保护要求不符的殡葬设施,制定限期搬迁或整治计划,逐步恢复生态功能。

——生态影响评估。若因特殊情况需在优先保护单元内建设殡葬设施,必须开展全面深入的生态影响专项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稳定性、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等方面的影响,确保殡葬设施建设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明显损害。建设方案需经过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多部门联合审批,审批过程中充分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

重点管控单元

——优化布局。在中心城区、城镇开发区等重点管控单元内,合理优化殡葬设施布局。结合人口分布、交通条件和城市功能分区,确保殡葬设施既满足居民需求,又不影响城市正常生活秩序和景观环境。对于现有的殡仪馆,若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较大噪音、异味等影响,应进行升级改造或搬迁至合适位置,并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废气、废水、废渣等达标排放。

——环境影响评价与审批。新建殡葬设施必须进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包括对大气、水、土壤环境以及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评估。评价报告需经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审查建设方案的合理性和环保措施的有效性,确保殡葬设施建设符合区域环境质量底线和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控制殡葬设施的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广节地生态葬法,如建设骨灰堂、壁葬、树葬等节地型殡葬设施,减少土地资源占用。在能源利用方面,鼓励采用清洁能源,如太阳能、电能等,降低能源消耗强度。

一般管控单元

——基本要求落实。在一般管控单元内建设殡葬设施,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环保标准。不得随意建设,要确保不对周边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简易审批与监管。建设项目需按照简易程序进行审批,相关部门对其选址、建设规模、环保措施等进行审核。加强日常监管,定期检查殡葬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其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与其他设施的协调

——交通设施协调。殡葬设施布局应与交通设施相协调,临近交通干线,确保遗体运输、丧属及祭扫人员出行便利。但要避免与交通枢纽或重要交通节点产生冲突,保障殡葬活动期间交通顺畅。在规划新建殡仪馆时,与交通部门共同设计周边道路和停车场,合理设置出入口,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协调。避免殡葬设施与学校、医院、居民住宅区等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口密集区相邻。若无法避免,应设置足够的防护距离和隔离设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和公共服务活动的影响。

(二)殡仪馆火葬场管控细则

防护距离要求

——居民区。设有火化间的殡仪馆应建在离居民区最少2 公里以外的地方。若在人口密集、土地资源紧张的中心城区周边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在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同时,需通过设置绿化带、隔音屏障等措施进一步降低影响。例如在大祥区某殡仪馆规划时,周边设置宽度不小于50 米的绿化隔离带,种植高大乔木和灌木,以减少噪音、废气对居民生活的干扰。

——医院、学校。与医院、学校的距离至少为200 米,防止殡葬活动产生的噪音、病菌等对就医、教学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如在北塔区新建殡仪馆火葬场时,严格与周边最近的学校保持250 米以上的距离,并优化殡仪车辆行驶路线,避免在学校上下学高峰期经过。

——河流、公园。与河流、公园的距离不得少于200 米,保障河流生态环境和公园休闲环境不受污染和破坏。在资江沿岸规划时,确保殡仪馆火葬场与河岸的距离符合标准,且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杜绝污水排入河流。

——水库、湖泊、沼泽。与水库、湖泊、沼泽等水体的距离至少为500 米,避免对水源地水质和湿地生态系统造成污染。若某水库附近有殡葬设施建设规划,需进行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估,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防渗工程等。

——林地、草原、绿地。与林地、草原、绿地等生态用地的距离至少为500 米(森林山火季节除外),防止火灾隐患和对生态植被的破坏。在绥宁县某山区规划殡仪馆火葬场时,与周边林地保持600 米以上距离,并制定严格的防火制度和应急预案。

管控要求

——环保设施运行管理。配备高效的废气处理设备,如静电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等,确保焚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二噁英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控废气排放情况,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数据实时上传。废水需经过专门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处理后的污水优先考虑回用,用于馆内绿化灌溉、道路冲洗等,减少新鲜水资源消耗。对焚烧产生的炉渣、飞灰等固体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建立详细的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记录产生量、处置方式、去向等信息。

——噪音控制。选用低噪音的火化设备和殡仪车辆,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减少因设备故障产生的异常噪音。在殡仪馆火葬场周边设置隔音屏障,种植隔音效果好的树木,如杨树、柏树等,降低噪音对外界的影响。合理安排殡仪活动时间,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进行噪音较大的作业,如遗体火化、车辆装卸等。

——景观与周边协调。殡仪馆火葬场的建筑风格和外观设计应与周边自然环境和城市风貌相协调,避免突兀。建筑外观可采用柔和的色调和自然材质,融入周边景观。加强馆内绿化建设,绿化率不低于40%,种植花草树木,营造宁静、肃穆的环境氛围。

准入条件

——建设规划审批。项目建设需符合邵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殡葬设施专项规划要求,在规划确定的殡葬设施建设用地区域内选址。建设单位需向自然资源、民政等部门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规划设计方案等资料,经多部门联合审批通过后方可建设。

——资金与人员保障。具备充足的建设资金和运营资金,建设资金需满足场地建设、设备购置、环保设施建设等需求,运营资金能保障日常运营、设备维护、人员工资等费用支出。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包括火化师、殡仪服务员、环保工程师、设备维修人员等,所有工作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设施设备标准。火化设备需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具备高效、节能、环保等特点,优先选用先进的火化炉型,如燃油火化炉需配备先进的燃烧系统和尾气净化装置,确保火化效率和环保要求。殡仪服务设施应齐全,包括遗体接运车辆、冷藏设备、告别厅、骨灰存放设施等,满足群众基本殡仪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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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

(来源:邵阳市民政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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