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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嘉禾县清明文明祭扫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2-03-14   浏览量:人次


  亲爱的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清明节是我们缅怀先烈、祭奠祖先的传统节日。为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树立文明节俭祭祀新风,倡导绿色文明祭祀风尚,深化移风易俗,防止聚集性疫情和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县广大民众身体健康、平安祭祀,我们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传承优良传统文明祭祀。自觉破除焚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烟花等陈规陋习,大力提倡文明祭奠、低碳祭扫,积极推广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奠等现代祭扫方式,减少现场祭祀。鉴于目前国内疫情多点频发的严峻形势,要求省外人员“非必要不返嘉”,自觉维护祭扫场所公共秩序,祭扫时听从当地政府及部门工作人员安排,严防疫情传播。弘扬尊老爱老的传统,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仙逝,从简办丧、不大操大办,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传承红色革命基因,组织党员干部群众、青少年学生在清明节期间到烈士墓园、公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讲党课、感党恩等祭先烈、敬先贤活动,进一步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营造良好的文明祭先贤的社会风尚。

  二、增强防火意识安全祭祀。星火可毁万亩林,要充分认识森林火灾带来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防火意识,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我县全年为森林防火期,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全县森林防火特防期,全县所有林区及林缘300米范围内为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防火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以下“禁令”:严禁烧山边田埂、土边茅草;严禁沤火土灰和烧木炭;严禁点蜡烛、烧纸钱、烧香和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严禁野炊、烤火、玩火、明火照明和燃放“孔明灯”;严禁烧荒驱兽、烧蜂和熏蛇等野外用火行为;严禁炼山整地和烧隔离带等一切野外生产用火行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三、提升引领作用健康祭祀。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广大志愿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文明节俭祭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人情歪风,不操办“清明会”、不铺张浪费、不搞宗族大型聚集活动,及时劝阻不文明祭祀行为,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带头文明节俭平安祭祀,推行绿色环保祭祀,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

  文明祭祀慰先人,森林防火保平安。让我们共同携手,保护生态资源环境、严防疫情传播、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开展“文明嘉禾”建设,为全力打造“一都四县”建设做出贡献!

  嘉禾县文明办

  嘉禾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嘉禾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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