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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殡葬改革的文化敏感性

发布时间:2022-03-11   浏览量:人次


本文作者:叶远飘
 

目前,中国殡葬改革面临的最大困境是如何让人们接受火葬。人们普遍认为,人们不接受火葬的原因是因为传统观念。但这些传统观念是什么?这是怎么发生的?却一直含糊其辞。笔者近年来在广东粤西某地从事田野调查。近年来,这个地方发生了骇人听闻的事件——由于当地农民不愿意火化,负责殡葬改革的地方官员为了提高火化率,竟然以1500-3000元的价格从一个地方购买了尸体进行火化。在实地调查期间,当询问人们关于殡仪馆的情况时,人们感到很失落,因为他们从来不知道这里有一个“殡仪馆”,而只有一个“火葬场”。当继续问人们为什么不愿意接受火葬时,高达70%的人认为火葬“不吉利”。笔者认为,这种“地方性知识”可以透视中国火葬改革的文化敏感性。 

 

在汉族的历史记忆当中有三皇五帝,分别是伏羲氏、燧人氏、有巢氏、神农氏、轩辕氏,其中,燧人氏就是因为发明火而得以“王天下”,故而《韩非子·五蠹》云:“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语境中,火神形象通常代表光明与正直,具有除暴安良,匡扶正义的品格,《国语•郑语》曰:“夫黎为高辛氏火正,以淳燿敦大,天明地德,光照四海,故命之曰‘祝融’,其功大矣。”《墨子·非攻下》甚至告诉人们火神祝融在天帝的授命下帮助成汤夺取了天下:“(成汤伐夏),天命融(祝融)隆(降)火干厘夏城之闲,西北之隅。”汉族社会把“火”的观念倾注到了个体生命的延续当中,例如中国民间就有“香火”说法,包括三层意思:一是指供奉神佛或祖先时燃点的香和灯火;二是指一座庙或者某个神很“灵验”,以致信者众多,人们多用“香火旺盛”这个词来形容;三是指宗族的子孙后嗣,民间所谓的“断香火”,说的是无子嗣,其来由可以推断为在宗法性传统宗教祭祀的时候,后辈烧香燃火祭祖引申而出。由于人们认为火具有驱邪除恶,除污的功能,因此在办丧事的时候一般是用来烧那些他们观念中认为不干净的东西,例如死者生前用过的东西。在粤西普遍存在一种风俗,如果某人因为上吊、自杀,被认为是“凶死”,丧家在举办丧事的时候所有亲戚都需要“过火炼”、“踩火盆”,认为这样能够驱除家庭的污秽。 

 

如果中国文化传统所倡导的观念仍然留在人们的历史记忆中,每当历史上发生瘟疫时,官方处理尸体的做法加强了人们的观念。中国近代以来最大的火葬地点是1910年东北三省。当时,鼠疫在南北三省蔓延,形势十分严峻。哈尔滨、长春和沈阳沦陷。数万人被感染,每天都有人死亡,每个人心中都充满了恐惧。当时,清政府认为鼠疫是根本原因,所以大肆捕杀鼠疫,但鼠疫没有停止的迹象。经过仔细研究,当时的中国防疫最高指挥官吴连德紧急向政府提交了火葬请求。三天后,他得到了清政府的批准,允许火葬。1911年1月31日,死于肺鼠疫的人被集体火化。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火葬。当时,大火燃烧了三天三夜。后来,瘟疫继续在中国各地发生,包括广东西部。火葬被用来处理尸体,后来成为制度。2003年,当SARS在中国爆发时,民政部和卫生部紧急发布了《关于处理SARS患者遗体和葬礼活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对SARS死亡患者的遗体按照就近原则及时就地火化,不得转移、掩埋。这种处理尸体的实践无疑使老百姓认为火葬不吉利的文化传统在当今社会得以延续。

 

中国人从来不把“殡仪馆”称为“殡仪馆”,而是“火葬场”。言下之意,这里不是办丧事的地方,而是焚烧尸体的地方。一切用火焚烧的东西都是不干净、污秽和肮脏的。在这样的认识下,殡仪馆如何重构死亡文化,确实是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

转自:殡葬服务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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