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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节选有关“殡葬”内容)

发布时间:2022-02-18   浏览量:人次


据重庆市民政局网站消息,日前,重庆市民政局印发《重庆市民政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有关“殡葬内容摘录如下:

 

前言:为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社会建设水平,依据《“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1.第一章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投入40.6亿元建设10个殡仪馆、30个殡仪服务站、3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等殡葬服务设施,免除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7041万元,殡葬移风易俗工作不断深化。

 

2.第四章 第四节 推动新时代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完善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推动修订《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完善基本殡葬服务清单,实施以减免或补贴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提高殡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优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免费享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增加服务项目、扩大覆盖人群和提高保障标准,将服务保障内容向节地生态安葬延伸覆盖。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保障链条,逐步实现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到2025年年底,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基本形成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殡葬公共服务网络。

 

补齐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强化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城乡公益性公墓等公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和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火化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尽快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信息化程度较高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到2025年年底,除中心城区外的区县火化设施全覆盖;原则上除渝中区外的每个区县建设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100%;中心城区外的每个乡镇建设1个农村公益性示范公墓,覆盖率达到100%。

 

提高殡葬服务领域治理水平。全面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新时代殡葬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稳妥调整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人口稠密、人均耕地面积少、交通方便的街道和乡镇应当划为火葬区,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土葬改革区实行相对集中规范安葬,倡导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等绿色安葬方式。依法治理乱埋乱葬,遏制增量、减少存量。规范殡葬服务管理,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殡葬服务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强化殡葬中介机构、服务企业规范诚信经营意识,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推动殡葬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探索推广远程告别、网上祭拜等殡葬服务新模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透明的殡葬服务。加强生命文化教育,有条件的区县可建立殡葬文化展示区,弘扬优秀殡葬文化。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健全红白理事会及村规民约,持续深入推进丧葬礼俗改革。

 

专栏9  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市石桥铺殡仪馆守灵服务及配套设施、九龙殡仪服务站和千秋堂改造项目。在火葬区尚无殡仪馆的区县新建殡仪馆。大力推进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启动建设节地生态型公益性示范公墓。对已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火化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此外,《规划》强调,“十四五”时期坚持深入殡葬服务等领域改革创新,殡葬公共服务更加便民利民,基本殡葬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居民,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深化殡葬服务共享,推动遗体跨区域接运、火化、寄存以及推行惠民殡葬政策补助、信息共享等服务;拓宽国有融资渠道,积极引导国有资本进入养老、殡葬等行业;加大民政技能人才培养,大力培养以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为重点的专技人才,以养老服务、儿童护理、殡葬服务为重点的技能人才,加快形成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民政人才队伍等。

转自:殡葬服务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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