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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

发布时间:2022-02-10   浏览量:人次


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河南省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的意见》(豫人社规〔2021〕6号)(下文简称《意见》),从2022年 1 月 1 日起,河南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补助标准按照省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月 108 元发放。据悉,该补助标准目前位列中部 6 省第 1 位,全国第 13 位。

 

补助标准位列中部六省第一

 

《意见》明确该补助对象为: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既包括城乡居民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也包括城乡居民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间死亡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丧葬补助费。

 

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标准为:按照 12 个月省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月 108 元发放,也就是每人每年 1296 元,并随我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同步调整。

 

这个标准目前位列中部 6 省第 1 位,全国第 13 位。已经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的地区,补助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按原标准执行。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丧葬补助标准。

 

审核确认 15 个工作日内补助发放到位

 

那么补助咋领取呢?根据《意见》,城乡居民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间死亡的,申领人员应当在参保人员死亡之日起 6 个月内,持户籍注销证明或火化证明,到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超过 6 个月未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的,不得领取。

 

城乡居民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经办机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保险待遇。

 

按规定,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理死亡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同时填报《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发放登记表》,经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15 个工作日内将丧葬补助费发放到位。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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