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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宁津县原殡仪馆地上资产拍卖

发布时间:2021-12-08   浏览量:人次


宁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就宁津县原殡仪馆地上资产拍卖代理服务进行询价,欢迎有实力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资产概况
宁津县原殡仪馆土地及附着物已划归宁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该资产位于宁津县城北、104国道北段东侧,占地21亩,有房屋、围墙、树木、火化炉及环保净化设备等地上附着物。
 
二、服务内容
宁津县原殡仪馆地上资产(不含土地)拍卖代理服务,发布拍卖公告,编制送审发布拍卖文件,受理竞拍人报名,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拍卖,协助委托人签订合同,编制拍卖书面报告、整理汇编送审全部拍卖资料。
 
三、报价人资格及相关技术要求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从事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拍卖等相关内容。
(二)相关技术要求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拍卖业务。
2.独立完成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任务再委托给其他机构。
3.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拍卖单位应指派业务熟练、能力强、具有相应经验、能充分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开展工作。
5.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拍卖实际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
6.其他未尽事宜执行最新规范。
 
四、拍卖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待拍卖完成,买受人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前由买受人一次性支付给拍卖代理人,拍卖代理人根据买受人要求提供相应票据。
 
报价须知
1.报价应为完成本资产拍卖代理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技术服务费、资料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流拍后继续组织拍卖直至拍卖成功所产生的费用以及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服务商应承担的各类风险费用。对报价人因自身原因在报价时遗漏的费用,询价人将不予承认,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结算时将不予支付。
2.报价人应认真研究询价函并仔细踏勘现场(自行承担踏勘及其引起的一切费用及风险),根据询价函要求和现场情况进行报价。
3.报价人应严格按照询价函中提供的报价格式填报,如报价人报价过程中发现本询价函存在问题,可向询价人提出质疑,否则视为报价人能严格依此进行拍卖服务、报价。
 
六、询价文件提交的时间及方式
1.报价单位如满足本询价函的相关要求,并愿给予响应,请于2021年12月7日15时前把加密后的报价函及所附资料的扫描件发至报价邮箱(报价邮箱:njhnjtxmb@dz.shandong.cn),以后收到的邮件均为无效报价,12月7日15时后15时30分前再把解密密码发至同一邮箱,不按时发送密码造成无法解密开标的,报价无效。(以上时间以邮件到达报价邮箱的时间为准)
2.邮件标题需注明报价项目名称。
3.报价函应按照询价函提供的格式填写、盖章、签字,报价函须打印后扫描。
4.报价函后附资料要求:营业执照、人员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报价函、承诺函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内容,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后扫描。
 
七、询价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询价实质性要求且报价合理的前提下低价中标。询价人会检查报价的合理性,3日内确定中标单位。询价人经考察认为报价人没有能力按要求完成该工作的,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八、拍卖代理服务费不得高10000元,报价超过此控制价无效;
九、在确定中标人或签订代理合同之后未开始服务之前,如果因上级规定或重大变故,需要取消本次代理服务任务时,将由宁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取消本次成交结果,中标人在询价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十、关于本次询价的各类澄清答疑均在惠宁控股集团和宁津润嘉建设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一经在该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报价人。各报价人应随时关注惠宁控股集团和宁津润嘉建设有限公司公众号,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十一、报价人对询价函有任何疑问,应立即和询价人联系。
十二、本询价函最终解释权归询价人所有。
十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十四、附件:本工程《报价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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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联系方式
询价人:宁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刘主任  15315879658
地  点: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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