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人常常表现出的可称之为过度当代自信或者当代崇拜意识,必然伴随着对传统文化的轻侮、傲慢与无礼,因而非常粗鄙蛮横,这种过度自信如果兑换成现实行为和行政决策,无不草率浅薄,危害极大。
比如,对待延续至今的各地传统风俗礼仪,轻易毁弃、践踏、破坏、禁绝之事,屡屡不绝,平坟毁棺之事自不必说,如出动城管于年节期间撕春联、烧民间乐队唢呐等等,都是近年发生的事。这些行为打着一个旗号,无一不轻率地先给遭毁弃、践踏、破坏、禁绝的事物扣上一顶帽子:“封建迷信”。
我敢说,轻易给别人扣上“封建迷信”帽子的人,未必说得清什么是封建、什么是迷信、什么是封建迷信。
轻易地把生产和销售纸人、纸马、纸房、冥币等定义为“封建迷信”,是草率的,没有认识到中华传统风俗礼仪尤其是丧葬祭祀的深义和作用。那种动不动就追根溯源,如考察纸币所产生的历史以证明烧纸钱并非中华古礼固有之俗等等,而不是从义理上体察领会其中精神价值的,貌似科学求实证,实则最迂远不经。
丧亲之痛、仁孝之思,需有所凭借、有所依恃才能完成情感的表达,而有形的纸人、纸马、纸房、冥币等,经焚化眼见其化灰继而归于无,仿佛携带着生者的心愿,随逝者于渺渺杳杳而去,无疑能缓释消解生者之痛,而丧祭之礼的仪轨及其祭祀时间周期的风俗演变,无一不是徇情而设,是人们随着物质的产生同时引入并借助演变转化形成的。
历来官府对民间习俗普遍持宽容态度,“礼从宜,使从俗”,通常的态度是“从之”,而不是轻易“废之”。如果一个时期民间礼俗过于奢僭靡费,坏礼害俗,官府有责任告诫裁抑纠正,但绝不至于彻底废除。日常礼仪风俗,端赖乡间年高德望之人据礼义而损益之,民间执行礼仪之人也会自觉拿捏尺度。这大约是从前的风俗礼仪生态之常态。
风俗礼仪对国家社会组群文化有重大的意义,自不必说。其中最为现代人轻易诟病、让现代人随时兑换时代优越感的就是那些看上去涉嫌“封建迷信”的东西。岂不知,物之不齐,人分差等,自古以文化人,以礼导人者,无非二途:忠鲠孝义以教君子,因果报应以警愚俗。
换成现在的话说,忠鲠孝义,是君子之所服;因果报应乃愚俗之药石。仁者爱人,君子仁义所在,就在于不以仁义之心轻易废毁愚俗之药石,即不以迂远理义,导不可劝喻之人。
孔子从丧葬入手,寓孝义于丧礼,以期民德归厚,抓住了人性关键之处。中国传统文化之根基是“孝”,而孝必须通过“丧祭”生发并扩充为文化。这是理解中华文明的关键。“孝”一旦无“祭”,则仅剩质朴之“孺慕之情”,还不能扩充为风俗伦理、政治理念和文化传承。
有识之士发现,中华文化数千年之所以绵延不绝、随时发展进步并不断完善壮大的原因,一是中国文化以阙为常,不以满自矜,故能保持不断学习、不断吸收、不断自我完善的上进状态和生存毅力;
二是中华文明孕育的文字、文言、诗词歌赋等等,成为中华文化优雅高级的表达、传播、保存的载体与方式,而熟悉这种高雅文化的读书人阶层长期掌握话语权,为外来的文化和宗教的进入设置了高门槛,因而历史上外来的异端邪说难以达乎士大夫之心;
三是中国古人将文化精义稀释应用并演化为风俗礼仪等等日用伦常层面的自觉和习惯,其所维系的人情往来,为人处事的自觉等等,成为抵御外来异教的最前沿文化防线。
所以,必须认识到数千年演变至今的风俗礼仪,仍饱含着中华传统文化的体温,其现实作用和未来价值,是不能轻易以一句“封建迷信”所污名和剿灭的。
可以想象,消灭掉所有所谓“封建迷信”的民间礼俗和礼俗用品,则人心必无所依凭,空幻寂灭、无所适从之后,或给外来文化甚至邪教以可趁之机。
要知道,活态地存在于现实民间、化中华传统文明理义于日用伦常的风俗礼仪习惯等等,才是有人间烟火气的活生生的“中国”与“中国文化”,才能在外来文化之前保持我民族主体性。若择以浪费、不安全、不环保等等细故,罗以“封建迷信”之重罪,敷以低碳、安全之名,欲禁毁消灭之,是虑事不周、展望不远也。严重地说,是在毁中国文化的根基。
讲政治文化站位,不是简单轻易地呼口号、呼极端的口号,也不是用自诩文明实则空泛的现代臆想,更不是什么立场站队,而需要能力见识。天下事,其表在政,其理在学。政事卑下,必因书理未明。
以不称未明之材,无广远见识,局促短狭,必以善意发心而行事妄为,伤风误人、害俗坏礼而不自知。其用心之初,未必不欲除弊,而书理不明,“意必固我”四病俱烈,善心终必沦为苟道,结果必是旧弊未除,新弊又滋。每见之思之,岂痛心疾首四字可名状也!
反观今些年各地
殡葬改革,平坟毁棺,禁绝纸扎冥币、丧事乐队等等,尽管其目的如其所言,“推进
殡葬改革”“促进精神文明”云云,但损毁礼俗、荒芜人心,扫荡中国人观念思想习惯上的障碍,客观上可能为外来文化开路。
“促进精神文明”,不从厚风俗、兴丧祭入手,是无効和徒劳的。反之,其他行为,越用心用力,越事与愿违。
“治大国如烹小鲜”,至少有一层意思,就是少折腾,尤其是别以善意的动机频繁折腾。昔秦法密若凝脂,而民无生气,最终败亡。
立法固意在善治,惟愿存心爱物,宽仁为政,得人育物,将民俗礼仪之事交由民间自行损益,不必遽立峻法以图毕其功于一役。法之所禁有限,人之所犯无穷,而要约之法,不近人情,众必共犯之。
作者简介:许石林,男,陕西蒲城人,中山大学毕业,现居深圳。国家一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深圳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深圳市杂文学会会长、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中国传媒大学客座教授,曾获首届中国鲁迅杂文奖、广东省鲁迅文艺奖、广东省有为文学奖。主要作品:《损品新三国》《尚食志》《文字是药做的》《饮食的隐情》《桃花扇底看前朝》《幸福的福,幸福的幸》《清风明月旧襟怀》《故乡是带刺的花》《每个人的故乡都是宇宙中心》等。主编丛书《近代学术名家散佚学术著作丛刊·民族风俗卷》《晚清民国戏曲文献整理与研究·艺术家文献》《深圳杂文丛书·第一辑》。
来源:青春儒学,ID:rjwqcr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