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
殡葬市场日渐开放,
殡葬服务单位对利润的追逐所引发的社会不满情绪也在不断增加,
殡葬服务市场鱼龙混杂,有损害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损害了
殡葬行业形象。
欣闻民政部门已着手解决关乎市民切身利益的
殡葬问题,就在前不久,民政部组织召开全国
殡葬业价格秩序营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
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纪恒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
殡葬业价格秩序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稳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会议指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坚决扼制
殡葬行业乱收费现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安葬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会议指出,提升行动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行动的要求,有序推进任务落实。要强化改革意识,运用创新思维,推进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注重总结借鉴地方的成功经验,防范化解各种矛盾风险。
为解决百姓“身后事”的烦心事问题,民政部做了大量工作。2018年民政部公布的《
殡葬管理条例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把明确政府职责、完善基本
殡葬公共服务、强化公益导向作为修订重点。规定国家建立基本
殡葬公共服务制度,涵盖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存放、生态安葬等基本服务项目。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其他城乡困难群众免费提供基本
殡葬服务。
但高兴之余,也有不少问题让我担心,现将所想写出来,谨供参考。
问题一:由于
殡葬服务的复杂性,实际可操作性难度大。
目前各
殡仪馆在遗体接运和遗体保存两项工作上的做法各不相同。
其一,就拿遗体接运来说,这其中就有遗体离
殡仪馆距离远近之分。目前,由于我们国家
殡葬设施建设短板问题十分突出,目前尚有五分之一左右实行火葬的县(市、区)没有
殡仪馆,所以不仅有本市遗体的接送,此外每年还有相当数量的外地遗体的接运,远的甚至有新疆、西藏遗体接送。这就导致了在遗体运输上的费用占丧葬费的大头。
其二,由于丧属需求情况不同,所以各
殡仪馆都有各种价格的车辆提供遗体接送服务,要求
殡仪馆提供高档接尸车的要求,并且有许多的丧属要求
殡仪馆的车辆接运尸体时进行送别等定制服务,所以各
殡仪馆将接送遗体作为一项服务项目经营,并且是重要的利润点。
第三,在遗体保存中,也有各种不同的做法。其中有许多做法都是
殡仪馆根据丧属要求开发出来的服务项目。如,有冰箱防腐和防腐针剂防腐,还有对破损、腐败遗体的整容化妆等;在火化遗体方面也存着同样的问题,遗体处理不再仅仅是
殡仪馆的事情,丧属也参与对遗体管理过程中,许多服务项目已经深深被市民所接受,较难从
殡仪馆的日常工作中分离出来。
按照
殡葬市场化改革思路,
殡仪服务是经营行为,遗体的接送、保存、火化为公益行为,不产生利润或微利,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二种项目由往往都是同一家单位提供,在成本审核控制、
殡仪服务项目的提供上存在一定的冲突性,所以,实际操作难度极大。
问题二:丧属能否真正享受到好处
第一,由于现在的
殡葬服务单位既承担社会公益服务项目,又要赚取市场利润,如果通过补贴
殡仪馆发放政府的公益补贴,一方面补贴成功难以核算和难以控制,另一方面,在实际操作中,补贴内容容易被扭曲,政府为民服务的本意难以得到切实贯彻落实,其三,由于政府公益性项目无利或微利,在服务方面容易变形,使政府补贴项目的服务质量与
殡仪馆自己项目有很大的反差,不利于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二,如果由政府直接发放给丧属,操作也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因为现在大多数丧属是通过
殡仪馆或
殡仪代理服务(一条龙)办理丧事的,丧事办结后,丧家较难直接拿到这部分补贴,加上受传统习俗影响
殡葬信息的不透明性,中间层的
殡仪馆或
殡仪代理服务商极易操纵这部分补贴,将其占为己有,使政府的补贴难以落到实处。
第三,政府的公益性补贴如果通过社保发放,则在申请、审核、领取等方面建立一套烦琐手续,对于相当一部分人来讲,可能会感到非常不便。
政府的公益性补贴实现过程既要科学、严谨,又要人性化和方便于民,所以,操作难度较大。
问题三:由于现有的
殡葬组织结构,使政府设立的
殡葬公益项目难以实施
由于国有
殡仪馆实行企业化管理,所以,必然使其以市场竞争主体身份参与市场角逐,其承担的社会公益功能也受到了影响,公益服务与逐利的经营行为不分状况得不到彻底改变,很难实现
殡葬服务中的公益目标。
以上是我担心的三个问题,我个人的建议如下:
要使政府公益项目切实得到落实,可否采取公益项目独立运作的方式,使其真正实现与市场服务项目的彻底分离。
殡葬行业中,遗体运输和处理过程是核心,公益服务项目要建立一条能够完全实现公益目的流程,实现公益服务的完整性,在公益项目管理流程上,完全由政府管理、政府定价、政府提供服务,并在整个流程管理中,与市场因素彻底分离。(完)
转自:
殡葬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