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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殡葬改革步伐,大力推行树葬


发布者 :admin 发布时间 : 2021-09-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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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殡葬改革,破除旧的丧葬习俗,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明的重要举措。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指出:“殡葬改革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党风政风民风",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近年来,各地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积极倡导和推行绿色生态葬式葬法,引导人们采用骨灰存放、树葬、深埋等多种形式的生态安葬方式,取得了一定成效。树葬也在一些地方得到推广。但总体上看,我国的绿色殡葬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传统丧葬观念根深蒂固,激励引导机制不完善,绿色殡葬设施供给不足,“墓葬浪费土地、价格高企、造成‘青山白化’”等问题突出。

 
 
当前的墓葬方式是不可持续的殡葬方式
 
        生与死是人类永恒的主题。目前,我国一些城市特别是一些大城市火化率达到100%,城乡居民已形成习惯把先人骨灰存放到殡仪馆或墓园。这些骨灰或埋入墓园(墓葬),或将骨灰灌嵌入殡仪馆或墓园拜祭室的墙内(通称壁葬),这两种方式比之先前随处土葬已有很大的进步。但仔细分析,无论是墓葬或壁葬,仍然要占用土地资源,只是占用土地面积的多少同旧的土葬方式略有差别而已。因此,在人口密集的城市,目前的殡葬方式带来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
 
        民政部曾预测:全国多数城市的墓地将出现紧缺,墓园在不断的扩张,但墓穴的资源毕竟有限,不少地区几年内将会售馨,届时就将把所有墓穴资源用尽。墓园挤逼,墓穴资源接近售馨,逼使我们要及早思考、寻找新的出路。
 

 
目前的殡葬方式还明显存在如下一些弊端:
 
        第一,因骨灰墓葬或壁葬的资源紧缺,部分地方殡葬服务垄断经营,牟取暴利;个别公墓的经营者非法炒卖墓穴和壁葬的骨灰位,影响社会经济秩序。如,近来爆出的温州市殡仪馆不买骨灰盒不给火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的江苏连云港殡仪馆重复收取 " 抬尸费 " 或 " 消毒费 "问题。又如,据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北京东西两部公墓起步价已突破10万元,有的公墓起步价高达17万,比房价还高得多,这是社会的畸形发展。由于价格飙升,不经许可等农业用地当作墓地销售的非法交易悄悄滋生,少数地方非法占也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屡见不鲜。也难怪现在人们常说:生前买不起房来住,死后买不起墓来葬,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第二,墓葬或壁葬高度集中在殡仪馆或墓园,拜祭纪念先人的时间又高度集中在清明节前后几天,给城市交通带来挤逼、堵塞。每年清明节,一些墓园少则几万多则十多万人拥进墓园拜祭先人,导致周边的交通拥堵。清明节因祭祀的人流、车流太多导致交通拥堵,给周边市民生活带来不便,影响出行。
 
        上述几种负面影响,如不采取有力措施遏制,今后还将恶性发展。
 
 
 
树葬的现状和障碍
 
        何为树葬?“生态树葬”是一种文明环保的殡葬方式,使用可降解骨灰盒,通过植树的方式将骨灰安葬,不立石碑,节约土地,既实现了入土为安,又能保护环境,更寓意将生命和树木融为一体,使生命得到延续和升华。
 
        选择“树葬”,既能让逝者入土为安,又践行推广了生态殡葬、节地殡葬的理念,利国利民。
 
        也许有人对“树葬”还不了解,其实,这种殡葬改革方式在广州等大城市已经推行三十余年了。早在1990年,广州就率先在全国开展“树葬”,至今已有数万具骨灰撒入墓园树木下。上海从2009年起尝试“树葬”,所有经营性公墓均辟出专门地块或格位,为低保人员、贫困人员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体解决骨灰安葬或安放,壁葬、塔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逐步被市民接受。
 
        “树葬”是殡葬改革中的一种全新方式,既能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又能从根本上实现移风易俗。与其它新颖殡葬方式如海葬相比,树葬具有更大的优越性,它既满足了人们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又通过将逝者与树木融为一体,使其生命得以延续,得到升华,能给逝者后人与亲戚带来莫大的安慰。
 
        当前,土地资源因城市化和工业化而日渐减少,同时墓地价格不断攀升,祭奠中奢侈之风兴盛,祭奠时存在很多火险隐患,这些都在呼唤殡葬改革再也不能小步慢跑甚至止步不前了,殡葬改革步伐要加快、力度要加大。树立绿色殡葬新风尚,提倡节地生态安葬,已经是摆在我们面前迫在眉睫的重大任务。让后人凭吊有去处,让逝世后能为绿化大地出一份力,“树葬”应该是一种最好的方式。
 
        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不断划出土地建设墓园、扩展墓园,不切合实际。当年周恩来总理就曾高瞻远嘱地提出:“由保留骨灰到不保留骨灰,是殡葬改革的第二次革命,也是更加彻底的革命”。推行树葬方式具有如下明显的优点:
 
        第一,推行树葬,可以提供优美、安静环境,供人们怀念凭吊先辈亲人。这种方式大量节约土地资源,传统墓地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将不复存在。荒山、荒坡不断被绿化,使现代墓地变成绿树一片、绿林满山,美化生态环境;
 
        第二,树葬场地是“公益型”用地,所需土地由国家无偿提供,可以实行免费或低收费提供居民办理丧葬,减轻群众负担;
 
        第三,推行树葬,可以彻底免除过去遗体火化后又将骨灰墓葬,滋生或恢复封建迷信的温床,避免给社会带来消极负面影响的弊端;
 
        第四,推行树葬,有利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可解决一些地方殡葬服务垄断经营,牟取暴利,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逐步消除擅自兴建公墓,非法占地破坏生态环境等社会问题;
 
        第五,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开辟森林公园进行树葬,若干年后,可以既满足人们丧葬的需要,使森林公园不断扩大,提供休闲观赏场所,带动旅游业、餐饮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
 
        但是,目前对于树葬这种环保的方式申请人不多,影响面较窄。由此可以看到,对移风易俗的新事物、新改革,尚不容易为群众所接受。
 
        社会上对树葬殡葬方式的宣传推广力度不够,是推行困难的原因之一。此外,更主要的原因是:国人长期受儒家礼教意识熏陶而形成一种传统观念和思想禁锢,对树葬有几道观念上的障碍:
        (一)认为对先人祖宗表示崇敬,就一定要“入土为安”,要给先人修建有气派的墓地;而将骨灰栽树,连个坟墓都没有,似乎对祖先不敬。
        (二)认为怀念先人一定要有祭祀形式,地面上要保留祭标志;现在的树葬不仅没有坟墓,并规定不得在树上留下标记拜祭先人时不知那棵树是先人骨灰栽种的,感到很失落、很扫兴。
        (三)认为传统的祭祀形式(如清明拜祭祖坟),具有方便家族团聚,方便向下一代灌输怀念先人、追思祖宗的教育意义;而目前树葬基地过于简陋,地点偏远,交通不便,场地和环境似乎同家族团聚、教育后人,怀念祖先的氛围不够适应。
 
        需要政府主导,出台强有力的扶持政策,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培植有吸引力的样板
 
        在充分认识殡葬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移风易俗、改变观念的艰巨性。笔者认为需要“五管齐下”来破解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和推行树葬的难题。
 
        第一、政府主导。殡葬改革既然是一场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离不开政府主导。建议就加快殡葬改革、大力推行树葬作出决定,制订规划,出台扶持政策,运用政策推动树葬迅速推广。2016年,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原农业部、原林业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首个推行绿色殡葬的政策性文件,着力推行节地生态葬式葬法改革,明确要求积极推广骨灰植树等葬法。各地认真落实《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有效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建立了生态安葬奖补机制。但这还远远不够,建议相关部门积极打造树葬示范样板。把样板办好,办成有吸引力的园林,有利于尽快破除人们对殡葬的旧有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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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社会参与。骨灰植树的社会效益是逐步显示的,要发动社会参与,多方出力,各方扶持。要明确树葬场地是“公益型”所需土地由国家无偿提供。园林建设和管理费用需开支较大,管理人员薪酬相应增加。因此,要制订和运用鼓励和优惠政策向社会等集资金,减轻财政压力。
 
        第三、加强宣传、加强唯物主义教育和生死观教育,破解观念障碍。如"骨灰植树,回归自然”、“树葬兴林,绿萌后人,入林为安,与树长存”、“生态安葬,让生命循环往复”、“用树的形式延续生命”、“把牵挂植在人间”等标语口号,都具有较好的感染力。
 
        第四、精心规划。树葬场地建设,要以建成“森林陵园”为目标,制订出远期和中短期分阶段实施的规划,既可供凭吊、悼念先人,又可供游客休憩、游览、观赏。树葬规划区规划要有前瞻性,按建设森林陵园的思路进行设计,要适应群众敬重先人、凭吊先人、怀念先人的心理需求,体现“用树的形式延续生命”、“把牵挂植在人间”的气氛。
 
        第五、规范管理。通过规范管理,显示优化服务,使前来树葬基地的群众感到方便、安全、舒适、轻松。至于规范管理的内容。(一)陵园的建设需要长年不懈的精心管理和经营照料,必需要有管理机构。管理人员须从经过民政学校专业培训和具有园艺、林业知识的人员中挑选。(二)实行信息化管理,让家属亲友可以查阅在场内放置骨灰的先人基本情况的信息(姓名、出生及逝世年月、生平简历、肖像等),以满足人们对先人凭吊、悼念、追思的需要。(三)全天候免费开放,从方便群众考虑,树葬区应实行的“免费开放、随时预约、随时安放”的做法,实现骨灰树葬常态化。(四)允许设立标记。目前规定是只栽树不准留标记,群众难以接受。可按不同生肖、姓氏、家族等划分不同小区,采取“一树一家族”、“一小区一姓氏”或“一小区若干姓氏”等方式显示标记,使群众更容易接受。同时允许“生前登记认树”或“生前登记认定小区”,凡生前报名登记认树或认定“小区”的,可考虑实行捐献“建设园林基金”的办法。(五)既要适当考虑人们凭吊悼念习俗,又要加强防火安全。在树葬场内,可开辟专门场地作为拜祭处,提倡用鲜花水果悼念的方式。
 
        第六、党员干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党员干部要做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践行者和宣传者,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无论是从社会“移风易俗”,还是政府政策执行的层面来看,要想有效“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确保“党员干部带头”都是其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只有充分做到“党员干部带头”,才可能真正确保在“推行节地生态安葬”过程中形成良好的党风政风,并以此影响带动民风,最终实现殡葬领域的“移风易俗。另一方面,从具体政策执行角度,能否充分做到“党员干部带头”,同样也是事关政策执行成效甚至成败的一个关键。很明显,“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所涉及的具体方方面面工作,无论是“推行节地生态葬式葬法改革”还是“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服务水平”,党员干部都不仅是这些工作的具体推动执行者,同时也是其中的利害关系人当事人。毕竟,党员干部及其亲属,同样也有“生老病死”,也要面临“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改革要求。这种背景下,如果不能充分做到“党员干部带头”、“打铁还需自身硬”,势必难以确保政策的公信力,在群众中造成不好影响。

        (完,本文转自殡葬百科 殡葬服务百科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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