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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2024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报告


发布者 :cjt1188 发布时间 : 2025-04-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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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5〕4号)要求,民政厅在及时组织各市(州)和扩权县(市)开展2024年度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抽调专项资金管理处的业务骨干组成绩效评价抽查组,选取16个县(市、区)开展绩效抽评,形成《2024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民政厅的管理职能

民政厅作为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资金下达和监管,制定加强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2018年和2023年两轮机构改革后,2024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支出方向涉及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儿童处2个处。业务处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审核或评审等工作,规财处根据业务处提供的项目审核结果牵头拟定资金分配建议方案。该项资金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修订,支持方向和分配流程将进行调整。

2.项目立项依据

2024年,民政厅、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据《四川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的通知》《四川省“十四五”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四川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安排资金,用于支持全省民政事业发展。

(二)支持方向和管理办法

1.资金支持方向

2024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县以下三级儿童救助保护阵地建设、绿色人文安葬试点、新建和维修殡葬设施、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以及婚俗改革试点。

2.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财政厅和民政厅印发了《四川省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9〕42号),对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绩效管理及监督检查等进行了明确。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预算为145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000万元、福彩公益金5538万元),其中:儿童救助保护阵地建设7500万元、殡葬设施建设5038万元、婚俗改革试点2000万元。

2.资金分配流程

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主要采取据实法进行分配,结合相关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重点等实际情况,按照“优选排序、补缺补短”的原则制定总体绩效目标和阶段性支持计划(规划),明确补助原则、补助范围、补助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等主要内容。各县(市、区)按要求申报项目;市(州)根据县(市、区)基础条件、实际需求等方面情况择优推荐项目;民政厅相关业务处审核后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报民政厅党组会议审议;厅党组会议审议后,联合财政厅按规定程序报省政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后,财政厅、民政厅将资金预算指标下达各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项目总体目标

该项目总体目标为支持加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有效治理散埋乱葬;支持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支持儿童救助保护阵地,提升服务能力。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民政厅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方面编制了2024年度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区域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

省级财政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

市(州) 财政部门

各市(州)财政局

市(州) 主管部门

各市(州)民政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14538

其中:中央补助

 

省级安排

14538

市县安排

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年度总体目标

目标1:支持开展绿色人文安葬试点,大力倡导集中规范安葬。
目标2:支持殡葬设施建设、维修项目,殡葬服务保障能力有效提升。
目标3:支持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选择节地生态安葬人员逐年增加。
目标4:支持开展婚俗改革试点,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大力倡导婚事新办简办。
目标5:支持儿童救助保护阵地建设,夯实儿童救助保护基础,提升关爱服务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绿色人文安葬试点个数

≥7个

新建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个数

≥1个

维修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个数

≥15个

新建农村公益性墓地个数

≥12个

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县(市、区)个数

≥35个

实施儿童救助保护阵地建设项目县(市、区)个数

≥25个

质量指标

殡葬设施验收合格率

100%

试点地区婚姻家庭辅导室及颁证场所设置率

100%

儿童救助保护阵地验收合格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殡葬服务保障能力

有效提升

儿童救助保护服务能力

有效提高

文明向上婚俗文化培育

成效明显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婚姻改革试点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受救助保护儿童满意度

≥90%

殡葬服务群众满意度

≥90%

3.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民政厅按照“谁支出、谁自评”的原则和绩效目标自评全覆盖的要求,各业务处指导各市(州)、各县(市、区)开展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自评资金包括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各地本级财政补助资金。

二、评价实施情况

(一)评价目的

牢固树立“讲绩效、有绩效、比绩效、用绩效、优绩效”的管理理念,促进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有关“政策、对象、项目、资金”科学管理,持续提升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内容,守住财经纪律红线,坚守廉洁行政底线,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安全。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重点关注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规划、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过程是否完整、资金拨付是否及时、设施建成后的投用情况等主要环节。

(三)评价选点

本次点位评价综合考虑资金量、覆盖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等因素,结合财政厅关于项目选点相关要求,民政厅共选取了包括彭州市、邛崃市、广汉市、绵竹市、蓬溪县、资中县、南部县、蓬安县、广安区、巴州区、丹棱县、洪雅县、青神县、乐至县、茂县、西昌市等16个县(市、区)开展现场评价。

(四)评价方法

根据资金管理情况和评价重点,评价组采用数据收集整理、实地走访、问卷及座谈调研、查阅资料等多种方法开展现场评价。

数据收集:为完成绩效指标的分析评价工作,评价组在评价前期,着重收集预算执行管理、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以前年度审计监督发现问题等相关材料,以充分了解该项资金基本情况。

实地走访:评价组通过实地踏勘项目实施点位,着重了解是否随意变更项目地点、福彩公益金项目是否进行公开公示、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问卷及座谈调研:与县(市、区)主管部门、受益群体座谈和发放问卷进行调查,了解资金管理、群众参与、群众满意度等情况,收集相关意见建议。

资料查阅:现场查阅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县(市、区)主管部门公开公示、资金支付凭证等资料,进一步掌握预算管理情况。

(五)评价组织

民政厅绩效自评由规财处牵头,主要负责确定自评重点、自评选点、自评方式方法;专项资金管理业务处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评价组开展抽点现场评价。

本次绩效自评的主要工作程序包括:开展专题布置、编制自评工作方案、收集整理自评资料、现场评价资料分析、会审现场评价报告、汇总撰写绩效自评报告等。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指标分值6分,得分6分)

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设立经过事前评估,符合专项资金设立的基本规范和程序要求,项目的设立与民政厅的职责相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项目设立程序严密。

(2)规划论证(指标分值6分,得分6分)

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根据《四川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川民发〔2021〕193号)等有关文件设立,设立依据充分,项目的设立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规划,旨在促进我省民政事业发展,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中长期规划一致,没有与相关部门同类资金或部门内部相关资金重复。

(3)资金投向(指标分值6分,得分5.9分)

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县以下三级儿童救助保护阵地建设、绿色人文安葬试点、新建和维修殡葬设施、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以及婚俗改革试点,资金投向明确。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指标分值2分,得分2分)

2019年印发了《四川省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9〕42号),对资金的使用范围、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绩效管理及监督检查等进行了明确。民政厅各业务处根据资金支出方向分别制定了相应的项目管理办法。县(市、区)相关管理部门制定了相关项目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预算管理及绩效管理等要求,项目管理制度建立较完善。

(2)分配管理(指标分值10分,得分8.9分)

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主要采取据实法分配,其中儿童救助保护阵地建设项目纳入2024年民生实事,根据未成年人数量、地方积极性、项目成熟度、选址科学性等因素,并综合考虑市(州)布局均衡,向39个欠发达县域适度倾斜,确定支持项目;殡葬设施建设项目按照《四川省殡葬项目管理办法》中明确的补助标准予以补助,根据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十四五”期间殡葬重点支持方向,并优先考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涉及的重点地区(重点镇、特色镇等)殡葬设施需求来选取支持点位;婚俗改革试点综合考虑方案完善程度、地方工作基础、保障措施和历史文化特色背景等因素,向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先进县等地区倾斜。

(3)绩效监管(指标分值6分,得分4.8分)

民政厅充分利用预算“一体化”系统和“四川省民政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平台”开展绩效监测,但仍存在对市(州)和县(市、区)指导不及时、督促不到位的现象。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指标分值6分,得分4.07分)

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2024年预算额度14538万元,因下达时间较晚,年底累计支付9854万元,预算执行进度为67.8%。其中,新建殡葬设施预算执行进度56.8%,殡葬设施维修预算执行进度39.7%,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预算执行进度28.8%,绿色人文安葬试点预算执行进度50.6%,婚俗改革试点预算执行进度31.8%,儿童救助保护阵地建设预算执行进度93.3%。

(2)资金使用(指标分值3分,得分2.02分)

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支付总体较为规范,但较多地方第四季度资金调度困难,支付较慢。该项资金总体预算执行进度为67.8%,95个项目补助点位中10个项目支付进度为零。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指标分值6分,得分5.05分)

2024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共补助95个项目点位,截至2024年底,80个点位项目完成实施,完成计划产出数量指标84.21%。

(2)完成时效(指标分值3分,得分2.53分)

2024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尚有15个项目点位没有完成实施,未完成率15.79%,项目实施尚有较大差距。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区域均衡性(指标分值10分,得分8.71分)

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综合考虑服务对象数量、地方积极性、项目成熟度、选址科学性等因素,结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涉及的重点地区(重点镇、特色镇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现状和需求紧迫性,基于市(州)均衡布局,向39个欠发达县域适度倾斜。

2.对象精准性(指标分值10分,得分8.44分)

部分地方儿童救助保护阵地项目建成后尚未正式启用,未充分发挥作用;部分地区农村公益性墓地因邻避问题选址困难,导致项目建设推进缓慢,部分补助项目选点不精准。

3.标准合理性(指标分值5分,得分4.57分)

部分地方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完成绩效目标后,资金尚有结余被财政收回,补助标准合理性不够,有待进一步测算。

4.群众满意度(指标分值5分,得分4.67分)

经抽样调查,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中殡葬服务群众满意度目标值为90%,实际完成值为80%,其他满意度指标都已达到目标值。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殡葬设施投用效果(指标分值7分,得分5.37分)

有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质量不高,群众接受度较低,建成后社会效益发挥较差。

2.儿童救助保护阵地投用效果(指标分值5分,得分4.13分)

儿童救助保护阵地建设项目抽取的6个点位,4个未完成资金拨付,部分项目点位尚未正式启用,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

3.文明婚俗培育效果(指标分值4分,得分3.18分)

广汉市、丹棱县资金支付率低于50%,部分服务项目尚未启动实施,文明婚俗培育效果有待提升。

四、评价结论

经评价,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结果“良”,得分为86.34分。其中:通用指标中项目决策满分18分,评价得分17.9分;项目管理满分18分,评价得分15.7分;项目实施满分9分,评价得分6.09分;项目结果满分9分,评价得分7.58分;专用指标(民生保障)满分30分,评价得分26.39分;个性指标满分16分,自评得分12.68分。总体上看,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设立依据充分、规划合理、资金投向明确,项目目标清晰,实施结果与规划基本一致,受益群体满意度较高。通过项目实施,较有效地治理了散埋乱葬;推进了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增加了儿童救助保护、婚姻登记辅导、绿色殡葬等服务内容,提升了民政公共服务能力。

五、存在主要问题

根据抽点现场评价和业务处日常管理调研来看,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绩效管理还存在如下问题:

(一)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较慢。该项资金总体预算执行进度为67.8%,95个项目补助点位中绵阳市、攀枝花市、泸州市、乐山市、遂宁市、南充市、雅安市、资阳市等地区的10个项目支付进度为零。

(二)建成后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儿童救助保护阵地项目点位尚未正式启用,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质量不高,群众接受度较低,建成投用社会效益不高。

六、改进措施

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将在2025年修订管理办法,统筹一般公共预算和福彩公益金,进一步细化资金支持方向。

(一)进一步优化资金分配流程。会同财政厅研究优化民政领域专项预算管理规程,明确提前会商中省专项资金支持方向、联合下发申报通知、共同开展评审、深化绩效监管等重点内容。

(二)加强项目储备。根据新修订的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支持方向,按照支持方向做好项目储备,审核关口前移,按照项目成熟度安排资金,力争做到资金下达即能实现开工和支付。同时把项目运营方案作为资金补助评审内容,不断提升项目投用绩效。

(三)持续做好项目监测调度。充分利用“四川省民政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平台”,及时掌握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加强“点对点”指导,督促各地制定项目推进计划,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附件:1.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2.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3.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附件1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打分表

绩效评价指标

指标解释

自评

得分

备注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通用

指标

(54分)

项目

决策

(18分)

决策程序

6

项目决策程序是否严密

6.00

 

规划论证

6

项目规划论证是否符合中省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

6.00

 

资金投向

6

项目资金是否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是否聚焦重大任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

5.90

 

项目

管理

(18分)

制度办法

2

项目制度办法是否体系健全、要素完备

2.00

 

分配管理

10

项目资金分配因素选取、权重设置、区域分布,项目管理、审批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8.90

 

绩效监管

6

管资金、项目、政策是否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是否按要求开展,对下指导是否有力有效

4.80

 

项目

实施

(9分)

预算执行

6

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和地方配套到位情况

4.07

 

资金使用

3

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是否符合规定

2.02

 

项目

结果

(9分)

目标完成

6

项目是否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反映目标实现程度

5.05

 

完成时效

3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

2.53

 

专用

指标

民生

保障

(30分)

区域均衡性

10

项目资金分配体现的均衡公平情况

8.71

 

对象精准性

10

资金实际支持对象是否符合管理要求,是否符合支持对象范围

8.44

 

标准合理性

5

资金实际补贴标准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是否及时按标准兑现

4.57

 

群众满意度

5

资金涉及相关受益群体、支持对象的满意度调查访谈情况

4.67

 

个性指标(16分)

殡葬设施投用效果

7

绿色环保殡葬项目实施地区散埋乱葬现象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5.37

 

儿童救助保护阵地投用效果

5

是否随意改变建设方案,项目建成后是否已投用

4.13

 

文明婚俗培育效果

4

推崇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是否得到大力倡导

3.18

 

得分合计

86.34

 

 

附件2

专项预算绩效自评实地踏勘点位清单表

序号

实地踏勘点位

备注(资金类别)

1

成都市彭州市

婚俗改革试点项目

2

德阳市广汉市

婚俗改革试点项目

3

眉山市丹棱县

婚俗改革试点项目

4

阿坝州茂县

婚俗改革试点项目

5

遂宁市蓬溪县

儿童救助保护阵地建设项目

6

内江市资中县

儿童救助保护阵地建设项目

7

南充市南部县

儿童救助保护阵地建设项目

8

南充市蓬安县

儿童救助保护阵地建设项目

9

眉山市洪雅县

儿童救助保护阵地建设项目

10

眉山市青神县

儿童救助保护阵地建设项目

11

成都市邛崃市

殡葬设施建设项目

12

德阳市绵竹市

殡葬设施建设项目

13

广安市广安区

殡葬设施建设项目

14

巴中市巴州区

殡葬设施建设项目

15

资阳市乐至县

殡葬设施建设项目

16

凉山州西昌市

殡葬设施建设项目

 

附件3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项目名称

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

预算单位

四川省民政厅

项目类型

民生保障

项目概况

中长期规划(名称、文号,仅指常年项目)

《四川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川民发〔2021〕193号)

资金管理办法(名称、文号)

《四川省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9〕42号)

绩效分配方式

因素法

■项目法

据实据效

因素法与项目法相结合

立项依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88号)、《“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等

使用范围

儿童救助保护阵地、殡葬设施建设、婚俗改革试点等民政事业发展类项目

申报(补助)条件

符合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起止年限

长期

项目资金

年度资金总额:

14538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4538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目标1:支持开展绿色人文安葬试点,大力倡导集中规范安葬。
目标2:支持殡葬设施建设、维修项目,殡葬服务保障能力有效提升。
目标3:支持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选择节地生态安葬人员逐年增加。
目标4:支持开展婚俗改革试点,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大力倡导婚事新办简办。
目标5:支持儿童救助保护阵地建设,夯实儿童救助保护基础,提升关爱服务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实际完成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绿色人文安葬试点个数

7

8%

6个

新建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个数

1

8%

1个

维修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个数

15

8%

12个

新建农村公益性墓地个数

12

8%

4个

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县(市、区)个数

35

8%

32个

实施儿童救助保护阵地建设项目县(市、区)个数

25

8%

25个

质量指标

殡葬设施验收合格率

=

100

%

4%

79%

试点地区婚姻家庭辅导室及颁证场所设置率

=

100

%

4%

100%

儿童救助保护阵地验收合格率

=

100

%

4%

9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殡葬服务保障能力

定性

有效提升

 

8%

项目实施后有效促进了各地殡葬服务能力提升

儿童救助保护服务能力

定性

有效提高

 

8%

各地儿童救助保护服务能力得到提高

文明向上婚俗文化培育

定性

成效明显

 

4%

大力推广文明向上婚俗文化,确保婚俗改革工作落地见效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婚姻改革试点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

2%

95%

受救助保护儿童满意度

90

%

4%

93%

殡葬服务群众满意度

90

%

4%

80%

 

(全文完)
(来源:四川省民政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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