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拜父母的供品可不可吃?答案是肯定的,可以吃!
农耕时代,每到清明、中秋、春节这样的大节,都要祭拜去世的父母,当然也包括父母的父母,以及列祖列宗。
中秋和清明,只在家里祭拜,对着灵位祭拜父母。清明,先到
墓地祭拜,回家后再对灵位祭拜。供品也是先拿到
墓地,待父母“品尝”过后,拿回家继续请他们“品尝”。
祭拜的供品,根据经济条件而定,一般为三荤三素,就是三个荤菜三个素菜。当然越多越好,但只能是单数,比如五荤五素、七荤七素、九荤九素,一般不超过九荤九素。
古代很穷很穷的穷人,连一荤也拿不出来买不起,就用草或者篾片,扎成鸡鱼,作为供品“哄骗”先人。所以《道德经》里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之言,这个“刍狗”就是草或者篾片扎的动物。
供品内容,无非鸡鱼猪肉猪头(一般不用鸭子和牛肉羊肉,至少我们闽北不用)豆腐香菇笋干等等,果品酒水不算在内。
鸡和鱼必须是整头的,猪肉必须是整块的,猪头必须是整个的,而且要把猪尾巴插在猪嘴里,寓意有头有尾、生生世世、世代平安富庶。
无论鸡鱼猪肉,还是猪头猪尾,都必须过水汆一下,但是不能煮熟,更不能放调料。死人既不吃生食,也不吃熟食,死人要吃白食,肉入水汆一下,就变白了。
香菇笋干等干货,必须用水泡开,同样保持整个整块,同样不能煮熟放调料。
农村过年那天,未时(下午一至三点)两点半至三点左右,家家户户的男主人,挑着装满供品的箩筐,不约而同来到村口社公(土地公公)庙祭拜,半个或者一个时辰之后,燃放鞭炮,祭拜结束,意味着社公(土地公公)吃饱了,然后挑着供品回家,对着灵位祭拜父母和列祖列宗,半个或者一个时辰之后,燃放鞭炮,祭拜结束,意味着社公吃饱了。
然后一家人开始吃年夜饭。
为什么要先祭拜社公(土地公公)再祭拜父母祖先?原因很简单,天地君亲师,天最大地次之,祭拜社公(土地公公)就是祭拜天地。
被社公、父母、祖先“吃”过的供品,相当于“开过光”,是吉祥之物,里面有父母和先人的保佑,后人吃了消灾辟邪保平安,毫无疑问是可以吃的。
只可惜随着火葬的普及农村的凋敝,城里的房子又不设灵位,祭拜父母和先人的仪式,越来越少见。城里人到
公墓祭拜,一般都是献花烧纸,很少上供品,也就不存在供品能不能吃,吃不吃供品的疑问。也正是因为祭拜文化的淡漠和消失,才会产生“供品能不能吃”的“低级疑问”,因为陌生,大家都变得“无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