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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遗体资源化是新时代我国殡葬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


发布者 :admin 发布时间 : 2022-06-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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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遗体是宝贵的资源而不是垃圾,而且遗体承载着逝者亲属的情感,因此,我们要切实树立善待遗体意识和遗体资源化意识,从尊重群众情感和意愿入手推进殡葬制度改革,努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殡葬新格局。

 

尊重群众意愿和遗体处置权是新时代我国殡葬制度改革的基本前提。殡葬管理条例》之所以饱受诟病,殡葬立法之所以迟迟难产,就在于强制实行火葬,过于一刀切,有违群众意愿,事实上剥夺了公民的遗体处置方式选择权。正如陕西省委副主委刘石民所说:“殡葬管理中也有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第一,应清醒地看到,目前主要殡葬形式都有悖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学说;第二,现行的殡葬方式及管理中存在‘一刀切’的弊端,容易造成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因而当前的殡葬政策难以调动群众参加国家殡葬改革的积极性,导致殡葬制度与群众意愿相冲突,这就违背了殡葬制度改革规律,难以实现国家殡葬改革初衷。因此,尊重群众意愿和遗体处置权是新时代我国殡葬制度改革的基本前提。

 

普遍实行生态葬法是新时代我国殡葬制度改革的重要保障。普遍实行生态葬法,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键所在。我们一方面要尊重群众的遗体处置权,另一方面也要守住生态环境底线,这就要求我们普遍实行生态葬法,用生态葬法来取代强制火葬和传统土葬。生态葬法分为遗体生态葬和骨灰生态葬。所谓遗体生态葬,即人死后用可降解的环保棺材装殓、深埋地下不留坟头,以树代碑。具体做法是只挖墓道,不挖墓穴,棺材体积以盛下尸体为限。所谓骨灰生态葬即将骨灰装入环保骨灰盒深埋地下不留坟头,以树代碑。遗体生态葬必须由基层民政部门审批,下葬过程必须在乡镇(街道)、公墓管理处和村委会(居委会)人员监督下按法律规定严格执行。

 

推进遗体资源化是新时代我国殡葬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遗体是宝贵的资源,新时代我们推殡葬制度改革,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就是推进遗体资源化,通过尊重群众的遗体处置方式选择权来激发群众捐献遗体和遗体器官的积极性,破解长期以来我国遗体器官严重短缺的难题。

 

殡葬“全链条”抓移风易俗、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目前,政府把主要精力集中于推行强制火化上,导致对遗体处置以外的其他殡葬环节监管乏力。可以考虑废除强制火葬,只有这样,政府就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来加强对群众殡葬“全链条”的监管,实现对“葬礼+下葬”监管无缝对接。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力量,在各村居设立“白事理事会”和“生态葬法监督员”,大刀阔斧对基层殡葬陋习进行革新,积极引导群众文明治丧,并对生态葬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基层移风易俗和生态葬法实施取得实效。

 

树立遗体资源化意识,建立遗体资源化驱动机制。我们应该把遗体作为拯救生命、涵养土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战略资源。殡葬制度改革初期,我们可以建立公民遗体处置权和遗体器官捐献的挂钩机制,明确规定只有遗体器官捐献者才能实施遗体生态葬,从而大大充实我国的遗体器官库,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器官严重短缺难题,推进我国遗体资源化进程。

 

(来源:牧之说,ID:muzhishuo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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