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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节选有关“殡葬”内容)​


发布者 :admin 发布时间 : 2022-02-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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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民政厅印发《河南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省民政事业发展主要目标、重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对全面建立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作出系统安排和部署。现将《规划》有关“殡葬内容摘录如下:

 

一、前言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明确“十四五”时期我省民政事业发展主要目标、重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推进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二、“十三五”时期殡葬事业成就及短板

 

累计投入1.64亿元用于殡葬基础设施建设,99个县(市)建成殡仪馆,县级行政区域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惠民殡葬政策实现全覆盖,节地生态安葬率达50%以上。短板:养老、殡葬、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供给不足,跟不上群众需求的快速增长;一些地方民政服务设施、基层平台总量不足的同时,存在空置闲置、运转效率不高的问题;基层社会治理中社会力量参与不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发挥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民政领域资金投入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保障力量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一)殡葬事业发展持续推进。

 

倡树文明殡葬新风,稳步推进移风易俗改革,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惠民、节俭、绿色、文明的殡葬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人民群众殡葬需求得到较好满足。

 

(二)统筹推进殡葬事业发展

 

以推进移风易俗为着力点,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全面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惠民、节俭、绿色、文明的殡葬服务体系。

 

第一节  加强殡葬设施建设

 

加强殡仪馆建设。坚持公益属性,强化殡仪馆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新建殡仪馆建设进度,实现省辖市、县(市)殡仪馆全覆盖。完善火化基础设施,推进火化设备和尾气处理设备更新改造,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确保全部符合安全和环保标准。支持老旧殡仪馆建设改造,妥善做好迁建殡仪馆选址建设工作。

 

加强殡仪服务站(中心)建设。在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中,统筹考虑守灵、祭奠、吊唁等治丧场所建设使用,因地制宜优化殡仪服务站(中心)建设布局。省辖市市区可根据每30万人建1个殡仪服务站(中心)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县(市)原则可在不同的乡镇和方向,建设1~2个殡仪服务站(中心)。

 

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全面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每个省辖市、县(市)至少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实现市、县、乡公益性安葬设施全覆盖(承担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的乡镇经批准可不再建设乡镇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公墓)。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不少于50亩、县级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不少于100亩、市级公益性公墓占地面积不少于2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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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严格殡葬服务管理

 

严格坚守殡葬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省辖市、县(市)殡仪馆由政府建设管理,对于由社会资本建设或管理的殡仪馆,采取政府回购、终止合同等方式,加快收归国有进程。省辖市、县(市)建设的城市公益性公墓由本级民政部门负责管理,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建设和承包公益性安葬设施。

 

严格建立殡葬服务事项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各类主体规范提供服务。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保证中低价位殡葬服务和用品足量提供。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规范和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加强殡葬服务信息化建设,建成运行河南省殡葬管理服务系统,推动殡葬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透明、优质的殡葬服务。

 

严厉打击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疏堵结合、分类施治,严肃整治违规乱建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依法取缔未经批准建设的公墓,严厉惩戒各种违规行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打击殡葬领域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控制或垄断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市场的黑恶势力,维护殡葬市场秩序。加强殡葬用品市场、殡葬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坚决查处虚假宣传、以次充好、强制消费、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第三节  提高火化率和节地生态安葬率

 

提高殡葬改革政策知晓率。以群众喜闻乐见方式积极宣讲殡葬移风易俗方针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让群众从内心拥护殡葬移风易俗。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使文明殡葬新风成为群众自觉行动。

 

提高惠民殡葬政策覆盖率。坚持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性,把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寄存、可降解骨灰盒、公益性公墓墓穴、骨灰堂格位费用减免政策惠及辖区常住人口,实行火化的,由市、县级财政按照不低于1000元/具的标准补助。落实基本殡葬服务投入增长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需求逐步增加惠民殡葬服务项目,根据物价上涨指数适时提高惠民殡葬补助标准。对殡仪馆、公益性公墓殡葬服务机构,落实政府投入和税费减免配套优惠政策,确保其持续稳定提供基本殡葬服务。

 

提高节地生态安葬率和奖补率。积极引导群众将逝者安葬(放)到公益性公墓,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积极推广骨灰格位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骨灰公墓单穴占地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倡导骨灰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杜绝将骨灰装棺土葬。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对进行节地生态安葬的,给予丧属一定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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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打造具有河南特色的殡葬文化品牌

 

打造高水平生命文化教育基地。坚持总体规划一步到位、分步实施倒排工期、持续推进久久为功的原则,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深挖当地文化特色,打造集“人文、生态、景观、园林”为一体的高品质公益性公墓。注重把历史典故、英烈模范故事与公墓建设规划融为一体,用现代园林设计理念提升墓区核心价值,让公墓成为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的孝贤文化传承创新基地。

 

打造高品质殡葬服务礼仪标准。坚持破立并举、繁简适度,探索制定适应时代潮流、体现传统习俗的遗体守灵、公墓落葬、祭祀祭奠等礼仪标准,传承孝老敬亲、天人合一等道德伦理、生态伦理。引导殡葬服务机构始终把为人民服务放在首位,秉持让逝者安息、生者慰藉的理念,不仅注重礼俗形式的创新,更注重人文精神的传递,让每位逝者有尊严、受尊重,提供温暖、庄严、简朴的殡葬礼仪服务。

 

打造高质量殡葬服务队伍。加强殡葬服务人员能力建设,建立殡葬专业人才队伍,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探索建立殡葬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加强现有人员教育培养,特别是加强对遗体接运、殡葬礼仪、遗体火化、墓地管理等重点岗位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培训,发挥重点岗位人员对提供规范优质服务、传承优秀文化的引导带动作用。

转自:殡葬服务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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