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赠者将减免基本
殡葬服务费用、使用环保
殡葬用品将可获补贴、我省将探索建设10个城市公益性
公墓……这些事关我省
殡葬事业发展的新意见,都来自《云南省“十四五”
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获悉,《规划》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2年1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云南省民政厅。
“十三五”期间
文明节俭办丧事渐成主流
我省加大
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满足群众“逝有所安”需求。“十三五”期间,全省投入中央和省级资金6.7亿元,州市县级投入约60亿元,支持94个
殡仪馆新建、改扩建和设施设备改造(购置),新建农村公益性
公墓660个。全省投入使用
殡仪馆109个、农村公益性
公墓(骨灰堂)5551个,经营性
公墓86个,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服务便捷的
殡葬公共服务网络。
“十三五”末,我省平均火化率达54.89%,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比“十二五”末提高了14.09个百分点。节地生态葬式葬法逐步推广,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51.02%。全省95%以上的行政村将丧事简办、薄葬厚养、节地生态安葬等纳入村规民约,鲜花祭扫、网络祭扫逐步推广,文明节俭办丧事渐成主流。
“十四五”期间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将持续深化
殡葬改革,补齐
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推动公益性
墓地建设,突出节地生态属性,鼓励建设公益性骨灰堂;制定城市公益性
公墓建设指导性文件,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建设城市公益性
公墓,满足城镇群众安葬需求。
要全面建立基本
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对全省城乡困难群众实施兜底保障,以减免或补贴方式提供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
殡葬服务。各地要提高政府基本
殡葬服务供给能力,惠民
殡葬奖补政策应注重可持续性,有条件的地方可增加服务项目、扩大覆盖人群和提高保障标准,鼓励优先将生态安葬纳入本地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对遗体捐赠者和人体器官捐献者减免基本
殡葬服务费用。
《规划》鼓励要完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机制,积极推广不保留骨灰、遗体深埋不留坟头、骨灰立体安葬、树葬、花葬、草坪葬,探索推广家庭成员合葬(一个墓穴安放多个家庭成员骨灰)、林地和
墓地复合使用的林下
墓地等节地生态葬式葬法。
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群众选择既有民族地域特色,又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探索建立环保
殡葬用品补贴制度,对带头推行无毒、可降解环保用品的
殡葬服务机构或使用者亲属,给予适当奖励或补贴。探索实施依托现有设施或适当场所,为不保留骨灰者和遗体器官捐献者建设纪念载体。
《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我省要优化
殡葬服务供给,大力倡导薄葬厚养、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
殡葬新风尚。到2025年末,全省火化率将达到60%,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60%以上,实现
殡仪馆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火化炉尾气排放标准全部达到节能环保要求,农村公益性
公墓(骨灰堂)覆盖到乡镇及200户800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人口50万以上或客观因素无法建立经营性
公墓的县(市、区)建立城市公益性
公墓,探索建设10个城市公益性
公墓。
电子邮箱:ynbzzx@163.com;联系电话:0871-65732725;通信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38号云南省民政厅。本报记者 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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