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薛建英)近日出台的《太原市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提出,到“十四五”末,太原市实现公益性安放(葬)设施乡镇、农村全覆盖。11月17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政府获悉,此次的规划范围包括:太原市各县(市、区)所辖行政管辖范围22个镇、24个乡、636个村,总面积6988平方公里。规划对象为公益性
公墓,是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或安放的非营利性
墓地和骨灰存放设施。
据规划,2022年年底,全市建成14个县区级公益性骨灰堂(
公墓);2023年年底,建成乡镇级公益性骨灰堂(
公墓)22个;村级公益性骨灰堂(
公墓)于2025年年底实现全覆盖。太原市明确,
公墓设施占地标准为骨灰堂每个格位的单位建筑面积不宜超过0.25平方米,每层楼安放格位数量宜由下到上逐层递减,建筑不宜超过6层。骨灰寄存架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宜小于1.2米,骨灰存放室净高不宜低于3.3米。
公墓独立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每亩安葬墓穴数不少于320个。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基碑体现小型化、多样化、艺术化,推广使用卧碑。墓位间以绿化带相隔,间距不小于0.3米。墓位前走道建绿化行道,尽量减少硬化面积。
公益性安放(葬)设施建设要以县区或乡镇为单位统一布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优先利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避开“三沿六区”(公路、铁路、河道沿线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开发区、水库堤坝区)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避免推山砍树,最大限度保护原有植被和生态。平原地区原则上建设公益性骨灰堂,山区、丘陵地区可建设公益性骨灰堂或
公墓。城市公益性骨灰堂(
公墓)由县区政府主导建设,农村公益性骨灰堂(
公墓)以乡镇、行政村为单位建设,偏远区域或者交通不便地区,可以多村联建的方式兴建。
太原市公益性安放(葬)设施布局
太原市明确,此次的建设规划包括公益性骨灰堂(
公墓)36个,其中县区级公益性骨灰堂7个,公益性
公墓7个,乡镇级公益性骨灰堂(
公墓)22个。分别为:小店区规划区级公益性
公墓1个;迎泽区规划区级公益性骨灰堂1个,公益性
公墓1个;杏花岭区规划区级公益性
公墓1个;尖草坪区规划区级公益性骨灰堂1个;万柏林区规划区级公益性骨灰堂1个;晋源区规划乡镇级公益性骨灰
公墓1个;清徐县规划县级公益性骨灰堂1个,公益性
公墓1个,乡镇级公益性骨灰堂(
公墓)2个;阳曲县规划县级公益性骨灰堂1个,公益性
公墓1个,乡镇级公益性骨灰堂(
公墓)8个;娄烦县规划县级公益性骨灰堂1个,公益性
公墓1个,乡镇级公益性骨灰堂(
公墓)6个;古交市规划市级公益骨灰堂1个,公益性
公墓1个,乡镇级公益性骨灰堂(
公墓)5个。
村级公益性骨灰堂(
公墓)由各县(市、区)规划,采取单独或联合建设方式,到“十四五”末实现全市农村公益性安放(葬)设施全覆盖。
转自:
殡葬百科